一个人的村庄(散文《一个人的村庄》全文)
本文目录
- 散文《一个人的村庄》全文
- 一个人的村庄
- 一个人的村庄主要内容是什么
- 一个人的村庄(全文)
-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范文三篇
-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
- 一个人的村庄分几个部分
- 一个人的村庄好词好句摘抄
-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散文《一个人的村庄》全文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
我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想它们没用处了,我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
我出去割草,去得太久,我会将钥匙压在门口的土坯下面。我一共放了四块土坯迷惑外人,东一块,西一块,南北各一块。有一年你回来,搬开土坯,发现钥匙锈迹斑斑,一场一场的雨浸透钥匙,使你顿觉离家多年。
没有谁通知我,那些地不用再种了,播种和收获都已结束;那个院子再不用去打扫了,尘土不会再飘起,树叶不会再落下;更没有谁暗示,那个叫芥的女人,你不必去想念了,她的音容笑貌,她的青春,一切的一切,都在一场风中飘散。
我出去割草,我有一把好镰刀,你知道的……
扩展资料:
《一个人的村庄》是新疆作家刘亮程的成名散文集。因为这部书,刘亮程被称为中国二十世纪最后一位散文家。有了乡村哲学家的称号。
《一个人的村庄》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
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
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一个人的村庄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讲述了他与村庄一辈子的变迁。记忆中儿时人畜共居的村庄,鸡鸣狗叫;成年后一家人共同努力守护的村庄,温馨美满;成家立业后逐渐家园荒芜的村庄,人走茶凉。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从小在新疆沙湾县一个小村庄长大的农村娃,无论长大后走多远,多么功成名就,刻在骨子里的仍是那一段抹不去的乡村记忆,印在脑海中的仍是那一片深爱的土地,那一方深深的庭院。哪怕到人生的最后一瞬,梦中期待的还会是那回不去的故土。 刘亮程说,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 是啊,故乡,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那抹白月光,那颗朱砂痣。故乡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物,总会不经意间地触动你的心弦,经年累月,生生世世。 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一个人的村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个人的村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个人的村庄讲的是什么?
《一个人的村庄》是一部散文集,作者刘亮程。刘亮程何许人也?一曰农民,二曰作家(这是我个人对其定位)。他是一个在大西北土生土居土长的人,作为一个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锨”,“与虫共眠”,饲养牲畜以岁月;作为一个作家,他是整个村庄“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想比”,他“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而这岁月在他的眼中又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在人类现代文明和时间进程中,敏锐如刘亮程者可谓五里一徘徊。 作为人类早期聚居的形式,村庄见证了我们这些聪明大生命的智慧和勇气。从村庄到乡镇再到城市,有人愉快地乘着时间飞进未来去,这速度奇快。有人又觉得慢,于是积攒着不知足的劲,继续努力飞奔。“所有的人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黄沙梁太小了,迈不动步子,它落在了最后面。”作者的父亲的这段话语我们听了是什么感觉呢?生动形象,还是老人的经验主义式的睿智?当然,我们就是这么被切中要害的,所以,现代人面对什么总可以潇洒地一笑而过。当然,这不是在说城市的建立是对人类的摧残,我们承认文明时代的进步,只不过在现代文明进程中反思。作者这样写到,“当人们抛弃一切进入现代,它们默默无闻伴随前后,保持着最质朴的品质。我们不能不饲养它们。同样,我们不能不宰杀它们。我们的心灵拒绝它们时,胃却离不开它们。”这里的它们主要是牲畜。这在人看来,我们吃喝住食必然要牺牲这些的,但是被作者这么一说,感觉像是犯罪了。事实是我们人类自己在进化中开始丢失了一些东西所引起的。作者就有个例子:与牲畜相处,我们饲养牲畜以岁月,而它们饲养我们以骨肉。最重要的是,它们留给我们的还有“那些永远说不清道不明白的思绪”。作者说还有思绪,还好,我们没有完全零度。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是我们的反思,我们需要自己的步调,我们需要恒着自己的速度。 在现代文明进程中,人们在飞奔未来的同时,也会迷惘于前景(这不是小数人,而是大部分人都会有),这突出表现在学术界领域就是所谓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包括解构主义等等)。二十世纪始,掺杂容纳了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符号学等等,艺术在其中不断地蜕变发展。而作为艺术成员之一的文学,也遭遇了现代先进文明的洗礼,只不过它的基本表现是抵抗。文学的内容、思想和价值观等建立在一种对现代文明的距离感基础之上,高度关注人的缺失,于是,人性被提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巨大的失落感让人类开始自我拯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几乎将村庄中的所拥有的都搬了上来。猫猪鸡牛马驴蚂蚁鸟虫等等牲畜生物,有黄昏、炊烟、土路、麦子等等村庄独有的意象。尤其是在《第二辑 风中的院门》里,他写到的基本上是童年或者年轻时候的人事和感触,他用一种文人固有的缅怀之情来写,是因为这些人事感触被一场叫“刘二之风”给刮走了。“刘二之风”吹遍他一个人的村庄。风,是一种捕捉不到却实有存在的东西,它是流动的空气,它就如时间。一个人,一个农民,拿什么去抵抗流逝的东西呢? 在《第三辑 家园荒芜》中,作者真正把“一个人的村庄”给阐释了出来。为什么会家园荒芜呢?是时间,是时间的流逝带走了原本的初衷。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另外一方面,时间的强大让人自身也充满了失落。刘亮程先生显然是不甘被岁月掩埋的。拥有这种幻灭感的人充斥着强烈的上进心和功利心,努力地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作者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可以阐释“一个人的村庄”这个标题,“我的孤独不在荒野上,而在人群中。”这至少可以表明,为什么在几十户人家的一个村庄里,他每晚都会有种被遗弃的感觉,说自己孤独地守着村庄。真正的农民,有温饱感,之后便是人命似地劳动,哪怕已经衣食无忧了,他不知道除了劳动还可以做点什么。而刘亮程先生显然不是这样的,他有意识地觉察到了自己的渺小,在黄沙梁这块土地上,在时间的长河里,所以虽身为农民,却不是“一年年地种庄稼、耕地”,而是万分自恋般使劲回忆往事和生发感想。这就是他抵抗岁月的最大武器,所以一株草,一棵树,一朵云,一只虫……在他的笔下充满了温情。这种客体被高度主体化的手法充分证明作者的巨大失落感和强大抵抗力,而时间漫过一切,我们就将还是要在自己熟悉的天空下消失。短促的我们靠留下来的痕迹印证了生命的大荒芜,而非时间的无情流逝。刘亮程者可谓“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那么我们大学生呢?其实我们需要的是与时间的计较和拼劲。在我们走到自己的尽头之前,在光阴赶上我们之前,我们要使劲地拼搏,以出世之心做入世之事,好让岁月铭记我们的痕迹。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如果说这部作品什么不足的话,我认为是无可挑剔,可我会苛刻地提出,“先生,你为什么没有把它写成小说?”当然,这是题外话了,但是我想如果真的可以,拿出写这部散文集一样甚至更好的水平去写部长篇小说,那么黄沙梁离边城,离约克纳帕塔法也就不远了,当然这纯粹是后话了。
《一个人的村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
我在网上找的,你可能看过了 《一个人的村庄》是一部散文集,作者刘亮程。刘亮程何许人也?一曰农民,二曰作家(这是我个人对其定位)。他是一个在大西北土生土居土长的人,作为一个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锨”,“与虫共眠”,饲养牲畜以岁月;作为一个作家,他是整个村庄“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想比”,他“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而这岁月在他的眼中又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在人类现代文明和时间进程中,敏锐如刘亮程者可谓五里一徘徊。 作为人类早期聚居的形式,村庄见证了我们这些聪明大生命的智慧和勇气。从村庄到乡镇再到城市,有人愉快地乘着时间飞进未来去,这速度奇快。有人又觉得慢,于是积攒着不知足的劲,继续努力飞奔。“所有的人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黄沙梁太小了,迈不动步子,它落在了最后面。”作者的父亲的这段话语我们听了是什么感觉呢?生动形象,还是老人的经验主义式的睿智?当然,我们就是这么被切中要害的,所以,现代人面对什么总可以潇洒地一笑而过。当然,这不是在说城市的建立是对人类的摧残,我们承认文明时代的进步,只不过在现代文明进程中反思。作者这样写到,“当人们抛弃一切进入现代,它们默默无闻伴随前后,保持着最质朴的品质。我们不能不饲养它们。同样,我们不能不宰杀它们。我们的心灵拒绝它们时,胃却离不开它们。”这里的它们主要是牲畜。这在人看来,我们吃喝住食必然要牺牲这些的,但是被作者这么一说,感觉像是犯罪了。事实是我们人类自己在进化中开始丢失了一些东西所引起的。作者就有个例子:与牲畜相处,我们饲养牲畜以岁月,而它们饲养我们以骨肉。最重要的是,它们留给我们的还有“那些永远说不清道不明白的思绪”。作者说还有思绪,还好,我们没有完全零度。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是我们的反思,我们需要自己的步调,我们需要恒着自己的速度。 在现代文明进程中,人们在飞奔未来的同时,也会迷惘于前景(这不是小数人,而是大部分人都会有),这突出表现在学术界领域就是所谓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包括解构主义等等)。二十世纪始,掺杂容纳了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符号学等等,艺术在其中不断地蜕变发展。而作为艺术成员之一的文学,也遭遇了现代先进文明的洗礼,只不过它的基本表现是抵抗。文学的内容、思想和价值观等建立在一种对现代文明的距离感基础之上,高度关注人的缺失,于是,人性被提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巨大的失落感让人类开始自我拯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几乎将村庄中的所拥有的都搬了上来。猫猪鸡牛马驴蚂蚁鸟虫等等牲畜生物,有黄昏、炊烟、土路、麦子等等村庄独有的意象。尤其是在《第二辑 风中的院门》里,他写到的基本上是童年或者年轻时候的人事和感触,他用一种文人固有的缅怀之情来写,是因为这些人事感触被一场叫“刘二之风”给刮走了。“刘二之风”吹遍他一个人的村庄。风,是一种捕捉不到却实有存在的东西,它是流动的空气,它就如时间。一个人,一个农民,拿什么去抵抗流逝的东西呢? 在《第三辑 家园荒芜》中,作者真正把“一个人的村庄”给阐释了出来。为什么会家园荒芜呢?是时间,是时间的流逝带走了原本的初衷。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另外一方面,时间的强大让人自身也充满了失落。刘亮程先生显然是不甘被岁月掩埋的。拥有这种幻灭感的人充斥着强烈的上进心和功利心,努力地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作者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可以阐释“一个人的村庄”这个标题,“我的孤独不在荒野上,而在人群中。”这至少可以表明,为什么在几十户人家的一个村庄里,他每晚都会有种被遗弃的感觉,说自己孤独地守着村庄。真正的农民,有温饱感,之后便是人命似地劳动,哪怕已经衣食无忧了,他不知道除了劳动还可以做点什么。而刘亮程先生显然不是这样的,他有意识地觉察到了自己的渺小,在黄沙梁这块土地上,在时间的长河里,所以虽身为农民,却不是“一年年地种庄稼、耕地”,而是万分自恋般使劲回忆往事和生发感想。这就是他抵抗岁月的最大武器,所以一株草,一棵树,一朵云,一只虫……在他的笔下充满了温情。这种客体被高度主体化的手法充分证明作者的巨大失落感和强大抵抗力,而时间漫过一切,我们就将还是要在自己熟悉的天空下消失。短促的我们靠留下来的痕迹印证了生命的大荒芜,而非时间的无情流逝。刘亮程者可谓“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那么我们大学生呢?其实我们需要的是与时间的计较和拼劲。在我们走到自己的尽头之前,在光阴赶上我们之前,我们要使劲地拼搏,以出世之心做入世之事,好让岁月铭记我们的痕迹。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如果说这部作品什么不足的话,我认为是无可挑剔,可我会苛刻地提出,“先生,你为什么没有把它写成小说?”当然,这是题外话了,但是我想如果真的可以,拿出写这部散文集一样甚至更好的水平去写部长篇小说,那么黄沙梁离边城,离约克纳帕塔法也就不远了,当然这纯粹是后话了。
《一个人的村庄》大概内容
上面发错了,以下为答复: 是一本散文作品集,其中包括:我改变的事物、逃跑的马、春天的步调、别人的村庄等。
苏童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好像是刘亮程的散文集吧
《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谁?
刘亮程
一个人的村庄怎么样
导演的叔叔,一个人居住在战后空无一人的村庄内,靠卖奶牛的奶给周围以色列定居点赚钱维持生活。影片采访并纪录了Semaan的日常起居,他的信念和乐观态度,从侧面反映了战争给平民带来的伤害,和以色列入侵阿拉伯国家的暴行。
《一个人的村庄》佳句摘抄
当狂风在你耳边呼啸时,你只当它微风拂面;当暴雨在你眼前倾泻时,你只当它屋檐滴水;当闪电在你头顶肆虐时,你只当它萤火流逝。人,决不能在逆境面前屈服。 2 我们的生命之所以贫瘠,原因往往不是放弃了工作,便是因工作放弃了沉思:要不断地工作,也要不断地沉思。生命原是一个不知来自何处去至何方的奇迹,存在也是一个时空的偶然,我们需要不停的奋斗,来印证我们生命的真正存在。这样我们便须活跃我们的思维,点燃灵台的明灯,照亮我们该走的路,以便我们继续跋涉。生命也是需要不断跋涉的,不管昨日你有多少功绩,不管昨日你园圃里有多少花朵,那是属于昨日;若你一心沉湎于昨日的喜悦,就难享今日更清醇的欢欣。今日,一个新的开始,更需要我们前进,更需要我们去孕育。人生是一条永远走不完的旅程,需要生命的火把,直至成灰 而泪 尽。 3 流星虽然陨落了,却用美丽的光芒划破夜空,乐曲虽然结束了,却用激昂的旋律振奋人心。 4 菲尔丁说:“不好的书也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戕害。”这话没错。但不必为此走向另一极端,夸大书籍对人的品格的影响。更多的情况是:好人读了坏书仍是好人,坏人读了好书仍是坏人。 5 友情,是人生一笔受益匪浅的储蓄。这储蓄,是患难中的倾囊相助,是错误道路上的逆耳忠言,是跌倒时的一把真诚搀扶,是痛苦时抹去泪水的一缕春风。 读书,也是人生一笔获利丰厚的储蓄。这储蓄,是发现未来的钥匙,是追求真理的阶梯,是超越前贤的基础,是参与竞争的实力。 信任,是人生一笔弥足珍贵的储蓄。这储蓄,是流言袭来时投向你的善意的目光,是前进道路上给你的坚定的陪伴,是遇到困难时的全力以赴的支持,是遭受诬蔑时驱赶痛苦一盏心灯。 6 滴水之所以能够穿石,原因起码有二:一是在于它们目标专一,每一滴水都朝着同一方向,落在一个定点上;二是在于它们持之以恒,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从未间断过这种努力。由此及彼,我们可以想到古今中外有成就的学者,在它们身上,都体现了“专”“恒”二字。 7 母子之爱、兄弟之情,虽然也有浓厚的利他色彩,但它的前提是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的,还不能称得上无私奉献。只有超越亲情血缘,超越个人功利之上的利他和牺牲,才称锝上无私奉献。这种无私奉献,既不同于道德家的界说,也不同于 慈善家的善行。它不是从“小我”意义上寻求和感悟精神的皈依和心灵的慰藉,而是从“大我”的意义上承诺和践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责任和使命。 8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时间好比一个良医,它能教我们医治流血的伤口,时间如同一位慈母,它将帮助我们抚平心灵的创伤。 9 有的人生活得富有充实,是因为他具有驾驭生活的能力;有的人生活得平庸无奇,是因为他缺乏战胜生活的勇气。 10 十步之内,必有芳草。而英雄,却常常难以用距离或时间的密度来衡量的。 还有好多你可以自己去看下~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下面的文章是找的读后感~~~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选》,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所以...
一个人的村庄(全文)
一个人的村庄 ——谨以此诗苏醒童年蝴蝶兰辗转的田园, 狗尾草絮叨的夕晚, 思念,独自开放,凝成花香。 就是半壁断墙,也是青石板缱绻的诗行。 春天,驻扎在开花的院子。 洋洋洒洒,挥毫泼墨,凌空扬香。 农庄,麦秧磅礴的海洋。 白杨亘古的守望, 山冈锦绣的绿浪, 牛羊,是贪玩的云朵,绣成的飞天的翅膀。 小溪潺潺,铭记流淌的欢笑,和鱼儿酣畅的他乡。 我听见炊烟的呼吸, 在晨曦,在午涧,在暮霭。 拧成姑娘的麻花辫,缠绕朴素的屋檐。 轱辘井,粗瓷碗,杨柳丝垂下碎影流年。 煮沸的面,荠菜邮寄来原野的芬芳, 一叠信函,在天空折叠成一握一握的成长。 晒干的庄稼,在泥土扎根的地方,获得重生, 硕大的蘑菇,峥嵘着那个九月的收获。 受孕的村庄,怀揣希望。 跟我一起拔草的伙伴, 如今跋涉何方? 在繁华喧天的车水之滨,在觥筹交错的红酒之畔, 可否惦念?逮蚂蚱的疯狂, 还有粘知了的盛夏过往。一汪清澈的忧伤, 在苍翠的年华间游荡。 最近我的世界变的苍茫, 像雪封原野,像瀑溅断崖, 在最深的光明中有种最浓的苍凉。 我在键盘的敲击中忘了流水淙淙作响, 忘了野菊花静静开放, 忘了炊烟袅袅升起的远方, 甚至忘了,我也有一双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 我把童年丢了, 童年也把我给丢了, 我找不到家了, 在静默中学会了淡漠和遗忘。 春水在夜里润泽着麦芒, 她的晶莹,像永恒的露,酝酿着明媚的阳光。 我看见麦穗拔节、生长,她的坚韧,她的坚强。 如一重碧绿的呼吸,青幽青幽的,给夜斟一杯雪的汁液,不加糖。 一个人的村庄,路给心远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范文三篇
刘程亮一位真正的农民,但同时也是一位值得我们尊敬的散文家,他写的《一个人的村庄》向我们描述了他记忆中的乡村,相信你看完之后也会有很多的收获,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 读后感 范文三篇,提供参考。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 ,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 篇1
这是荒凉而孤独的沙漠,这是一个人的村庄。——题记
孤单的笔触,苍凉的景物。黄沙梁,沙漠中的小小绿洲。像一个知理明事的老者隐于繁华之外,守着几分孤独,守着几分自在,守着几分寂寞,守着几分惬意。
想象这样一幕场景,黄沙漫漫,飘在村庄以外的天空。茅草屋和木屋兴许新竣工兴许早已破败。黄沙梁的人站在天地间,望着春华秋实的万物,望着春种秋收的麦子,麦香浓郁。就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安分守己的生活,睡下与醒来就是一辈子。,村庄里的草青了又黄,来年又是青草。星星升起又落下就是永远。
有一个人,叫张三,叫李四,或者叫刘三。他不种田,他几乎什么都不干,他只蹲在一面破墙根吸烟,从太阳出来到太阳落下,就这样蹲着,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有一个人,叫张三,叫李四,或者叫刘三。他孤身一人,早些年在要搬迁的人家手里买了房子,就这么住着。天长日久。门破了,烟囱堵了,他不去管,就让房子和自己一起老去吧。人们在五千栽树,等木头长成了便用来做房梁,等房子盖成了自己便安然老去。人们在村边种田,夜里嗅见稻香了便可以收获。人们养着牲畜彼此不相干涉,等变老就一起消失在漫漫黄沙中。
书中有那样一段话,有一个汉子,皮肤黝黑,在烈日下,他挥舞着镰刀,不知时间。我突然体会到了时间的流逝,它流过我们的身边,我们忙于播种或者收获,无暇顾及,只是突然间有一刻心酸的感觉。我们悲,却不明所因。也许悲伤时间如白驹过隙,也许悲伤村庄的千年无声,也许悲伤此时自己心无大志,也许悲伤孤独无可阻挡。这是一种很苍凉的感觉,抬头仿佛看到青灰色的天躲在黎明里,鸡鸣划破天空,朝阳明艳似血。再抬头却又已是落日余晖,没有壮美,只有黄昏时的淡淡孤独。
一个人的村庄。我想会是一种很美的感觉。若说孤单也该是一种美丽的孤单。我总是想若漫漫余生有机会我一定会去一个村庄,守一份寂寞,品一段时光。人生有太多时光要打发,与其在繁华中虚妄不如在荒芜中清晰。村庄是一个很古朴的地方,人畜共居,有院子的小,,门前有天罗瓜的架子,爬山虎爬了满墙,风仙花开的红艳艳,在昆虫的鸣叫中入眠,在鸡鸣中醒来。偶尔你会被鸟声吵醒,初冬的早晨,一些似雪非雪的降水过后,薄霜铺满瓦檐,着水珠,鸟儿就开始争鸣了。也许初冬早晨和煦的阳光让它们以为是春天来了。去看看列列西风中无叶的杉树,叶已落尽枝桠在半空中显得突兀,也许一天傍晚你会发现北风中有成排的小鸟站在枝桠上,像是一株长鸟的树。这样的村庄也是一个人的村庄,你可是会喜欢,孤独且美好的村庄。
去一所一个人的村庄,无论破旧与败落,听细雪声如碎玉,听细雨声如呓语。瓜田李下,柳暗花明。春意盎然。夏树成荫,秋雁南飞,冬雪阵阵。像一个隐者。用超然脱俗的淡泊隐逸,去一所一个人的村庄抛弃所有人世美好于不顾,怡然自足,多好的日子,不迁怒不怨恨,应当是如水的时光。
一个人的村庄,不知道作者本初的一年,也许是厌倦了俗世,想念起了家乡,那个村庄,一个人的村庄。我也不知道看完这本书后又有怎样的感想,只是突然想到了这些,也写下了这些。
一个人的村庄是孤独的美丽是美丽的孤独。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 篇2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 篇3
这是荒凉而孤单的荒漠,这是一个人的村庄。——题记
孤独的笔触,苍凉的景色。黄沙梁,荒漠中的小小的绿洲。像一个知理明事的老者隐于热闹以外,守着一些孤单,守着一些自得,守着一些孤独,守着一些悠闲。
想像那样一幕情景,黄沙漫漫,飘在村庄之外的天上。茅草屋和木屋兴许新完工兴许早就破败。黄沙梁的人立在天地之间,望着春华秋实的天地万物,望着春种秋收的麦子,麦香浓厚。就是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安分守己的日常生活,睡下与醒来时便是一辈子。村庄里的草青了又黄,明年也是青草。星辰冉冉升起又落下来便是始终。
有一个人,叫张三,叫李四,或是叫刘三。他不种田,他基本上全都不干,他只蹲在一面破墙根抽烟,从太阳出来到太阳光落下来,就是这样蹲着,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有一个人,叫张三,叫李四,或是叫刘三。他孤身一人,前些年在要拆迁的别人手上买来房子,就那么住着。天长日久。门破了,烟筒堵了,他没去管,就要房子和自身一起老去吧。大家在五千栽树,等木材长出了便用于做房梁,等房子盖成了自身便欣然老去。大家在村边种田,晚上嗅见稻香了便能够 获得。大家养着家畜相互不相干涉,等衰老就一起消退在漫漫黄沙中。
书里有那般一段话,有一个汉子,肌肤黝黑,在炎日下,他挥动着镰刀,不知道时间。我忽然感受来到时间的流逝,它穿过大家的身旁,大家忙碌栽种或是获得,无暇顾及,仅仅突然间有一刻辛酸的觉得。大家悲,却模糊不清所因。或许忧伤时间如白驹过隙,或许忧伤村庄的上千年无音,或许忧伤这时自身心无大志,或许忧伤孤单没法阻拦。这是一种很苍凉的觉得,仰头好像见到青灰色的天躲在黎明里,鸡鸣割破天上,朝阳艳丽似血。再仰头却又已经是落日余晖,没有壮丽,仅有傍晚时的淡淡的孤单。
一个人的村庄。我觉得会是一种很美丽的觉得。若说孤独也应是一种漂亮的孤独。我一直想若漫漫此生还有机会我一定会去一个村庄,守一份孤独,品一段时光。人生道路有过多时光要消磨,两者之间在热闹中虚妄比不上在荒芜中清楚。村子是一个很古香古色的地域,动物和人共居,有院落的小,,大门口有天罗瓜的铁架,爬墙虎爬了满墙,风仙花开的红彤彤,在昆虫的鸣叫声中入眠,在鸡啼中醒过来后。有时候你能被鸟声吵醒,初冬的早晨,一些似雪非雪的降雨之后,薄霜布满瓦檐,着水滴,鸟儿就刚开始争鸣了。或许初冬早上和煦的阳光让他们认为是春天来了。看一看列列西风中无叶的杉树,叶已落尽枝丫在空中看上去生涩,也许一天傍晚你可以发现西北风中有平排的小鸟站在枝丫上,仿佛一株长鸟的树。那样的村庄也是一个人的村庄,你但是会喜爱,孤单且幸福的村庄。
去一所一个人的村庄,不管陈旧与败落,听细雪声如碎玉,听细雨声如呓语。瓜田李下,柳暗花明。春意盎然。夏树成荫,秋雁南飞,冬雪一阵阵。像一个隐者。用超然脱俗的淡泊隐逸,去一所一个人的村庄抛下全部人世间幸福于不管不顾,怡然自足,多么好的生活,不迁怒不憎恨,理应是似水的时光。
一个人的村庄,不清楚创作者本初的一年,或许是厌烦俗世,想念起了故乡,哪个村庄,一个人的村庄。我不知道看了这本书后又有如何的感想,仅仅忽然想起了这种,也写出了这种。
一个人的村庄是孤单的漂亮是漂亮的孤单。
一个人的村庄作文 篇4
李老汉的村庄在中国乌蒙山区的大山深处,叫岩石村,因岩石丰富而得名。可是现在村庄很萧条,仅剩李老汉一个人,他既是村长,又是村民,更是唯一的低保户。
岩石村很小很小,小到只能容纳五户人家,那里除了山还是山,除了贫穷还是贫穷。人们都是刚搬到此地,住一段时间,不到几年又纷纷搬走,村庄渐渐冷清下来。
令人不爽的是,由于太偏僻,在国家地图上根本找不到岩石村这个村庄,也提不到李老汉本人,更别说那些鸡呀、猫呀、狗了。后来李老汉去了县城五次,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政府迫于压力,拗不过他,才勉强在地图上点了一个点,标上“岩石村”这几个还算比较显眼的字。说起这事,李老汉高兴了很久,每次和外村人谈起,都自豪地挺直了腰杆,似乎办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心里乐滋滋的,脸上挂满微笑。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会哼起电视里播放过的小曲:“美美观观的地,美美观观的天,美美观观黑土地……”哪怕哼得直跑调,哼得难听至极,也不在意,因为除了自己没人听得见。村庄现在只有李老汉和一头牛、三只鸡、一只猫相依为命。动物不懂人语,也只有李老汉自娱自乐而已。偶尔有几只大雁迁徙经过村庄,悲鸣几声,望着村里的凄凉场景,瞬间逃得无影无踪。
在李老汉的记忆里,他已经七十八岁,身体还算健朗,几乎没病没痛,算是长寿了,唯一不足的就是儿孙都没在身边。他二十五岁就和老伴结婚,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子女们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也管不了,只落个难得清闲。小女儿李幺妹,初中毕业就去广东打工,钱没挣着,反而被人骗进了传销,一去再无音信。李老汉报警几次,又托亲戚询问,也没有找回来。这是李老汉心中无法愈合的痛,每想一次,就心痛一次,满满的愧疚,感觉对不起女儿,没有照顾好她,要是当时死活不让她出去打工,该有多好呀!可如今再说什么都晚了,唯有默默面对!
他的大儿子李丰脾气怪,动不动就指责李老汉。他早些年在外省做了上门女婿,生了一对儿女,活泼伶俐,人见人爱,只是媳妇管得严,车费又贵,很难回村庄一次。李老汉也懒得想念他,就当没有他这个儿子一样,来不来都没感觉,只要儿子好好的,他也就满足了。二儿子李宁自小孝顺、懂事,心疼老汉,只要在家就对老汉照顾得无微不至。后来李老汉到处借钱让二儿子去县城读书。真没想到,二儿子争气,没有辜负老汉的期望,轻松考取大学,现在已经有了稳定工作,在医院当医生,反正没有假期,更没有时间回来看望李老汉。二儿子一毕业就娶了媳妇,还是外省的,长得又高又漂亮。几年后,二儿子在县城买了房,在城里居住,几乎不回村庄来,几次想接父亲去县城享清福,都被李老汉拒绝。他不想打扰儿子的安静生活,也看不惯城市人的铺张浪费和任意挥霍,更是舍不得村庄那片厚重的土地。那些土地都是老汉的命根子,它们盛产粮食和蔬菜。无论什么年份,简单耕种,下几场雨润润地,阳光普照,待到秋天,都能获得大丰收。在李老汉心里,土地是他的根,是他的灵魂,是他的全部。只有看到土地,守着土地,枕着土地,他心里才舒服;只有依赖土地,陪伴土地,他才有归属感。儿子们每年都会给李老汉寄很多钱,托隔壁村的村长带给他。但他舍不得用,因为儿子们的钱也来之不易,都是血汗钱,一点点累积,也不知流了多少汗水。他将钱存在银行卡上,一点也没用,暗想可以留给将来孙子考大学用,谁也不让知道。自己在村庄根本用不上钱,吃的是自己种的蔬菜,煮的是自己种的大米,喝的是纯净的山泉水,睡的是当年父亲结婚时留下的老木床。唯有赶集时买些柴米油盐,只要他背点大米,花豆,去镇上一卖,再去菜市场一逛,什么都有了。
再过两年,李老汉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了,一年领一次。八十岁的老人,国家有特殊照顾,一个月能有八十块钱,这是一笔不错的收入。他想过,到那时候,将会好好利用这笔钱,做点自己喜欢的事。他想买一大捆老皮烟(一种烟名),要叶子长,宽片的,还要摸起来脆的,那样抽起来才舒服,烟儿浓、味儿美。弄几斤核桃,要脆的,丰满的,不要夹壳的,那样难敲,李老汉也没手劲了,所以到时候必须谨慎挑选。最后他还想买两头小猪喂着,一头卖,一头自家享受。待到过年,儿子带着孙子回来,再到别村请几个年轻人,加上自己,半天时间,刮毛,开肠破肚,一头肥猪就能弄好。外花半天时间烟熏成腊肉,一半给儿子带走,一半留给自己。那样天天都能吃上香喷喷的腊肉,心里美美的,不觉间流出了口水。
李老汉的村庄四周是山,山上长满荆棘,其中狗尾巴草最多,中间有一条小溪,滋润着几块开阔的田地,那可是老汉的命根子。一开始李老汉的大哥李老拴和他一起在村庄居住,土地从来没有荒芜过,每年庄稼都长得很好。那时候,自己老伴也还在,任劳任怨,身体状况还算不错,虽然过得辛苦,却是满满的幸福,无欲无求。后来大哥满六十五岁,又没成家,膝下无儿无女。在二儿子的帮助下,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辆小车将李老拴直接接到县城养老院,过着安逸生活。他还说不习惯,可李老汉很是羡慕。今年还回来看过李老汉一次,兄弟二人见面,格外亲切。大哥还送给李老汉一大捆老皮烟,他抽了几个月都还剩很多,只得找来一个蛇皮口袋,精心装起来,这样就不会被耗子拉走了。
在李老汉心里,最难忘记的是老伴。她命苦,才五十五岁就早早离世。李老汉永远记得那个寒冷的’冬天,在乌蒙山区,大雪一直下个不停,飘舞的雪花,从天而降,使得村庄瞬间成为了银白色的世界。三五天后,村庄山路被雪封冻,河流结冰,难以顺利通行。就是这样的日子,还差一个月就要过年了,但老伴思念二儿子,她想去县城看看儿子,任由李老汉如何劝都劝不住,唯有随她去了。冒着大雪,步履维艰,李老汉一直将老伴送到村外。那天,老伴穿着草鞋,背了一个旧布包,里边装满二儿子喜欢吃的东西——腊肉、香菇,还有板栗,以及李老汉带给儿子的几斤酒。老伴随便捡一根竹子在手里当拐杖,就一步步向县城走去。不知走了多久,摔了多少次,终于到了县城,她惊喜若狂。可是由于眼睛不好,在赶路途中,她却弄丢了二儿子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已经无法找到儿子,更没有钱住旅店。老伴到处问路,人们都拼命摇头,这让她大失所望。只因她长期生活在农村,不懂交通规则,误入马路中间,被一辆突如其来的小车撞倒。司机乘机开车逃跑,刹那间,就消失在了车流中。老伴躺在血泊里,不能说话,也看不清四周,只是无助地伸伸手,却久久没有人来,随后就失去了感觉,昏了过去。人围得越来越多,没有人想到扶她一下,哪怕问候一声也可以,可是没有。人们只是纷纷议论不停:“到底该不该扶?”待到好心的开三轮车的小伙经过时,才打了120,老伴才被送进附近医院抢救。但一切太晚,她因为血流太多,呼吸困难,勉强坚持了几分钟,就撒手人寰,医生也回天无力。二儿子晚上才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匆匆赶来,看着早已咽气的母亲,却变得不知所措,是警察特别通知,他才来得快。
二儿子很伤心,但没哭出来,可能是男儿有泪不轻谈吧。他只是将母亲的遗体当晚就送回了家,并且请了三天假,买了一盒棺材,又请了单位同事和一个风水先生,将母亲的尸首在李老汉的堂屋里停了三天三夜,做了几场法事,请了一个唱孝歌的老头。待到期满,用钱雇来外村几个彪形大汉,几个小时才将母亲的棺材抬上山进行掩埋,再将一座坟堆起来,就算完事了。大儿子抽不开身,根本没回来,说是以后逢年过节,会给母亲多烧纸钱的。二儿子急着要上班,说是不去要扣工资,晚饭都没吃,便和单位上的人一起回了县城,临走时对李老汉说:“爸,家里剩下的事,你来安排吧!我要上班,就不陪您了!”临近过年,每个人都要忙自己的事,外村的几个大汉相继而去,风水先生也寻不见了。夕阳西下,乌鸦飞过,山间已经没有了一点积雪,溪水缓缓上涨,悠悠向前流淌。最后,凄凉的坟堆旁,余晖还在,却只剩下李老汉一个人,一言一语,苦对孤坟。
李老汉彻底沉默,因为已经找不到说话的人。每天下午,他都会走到老伴墓旁,也不说话,静坐半天,才缓缓离去。在他的记忆里,曾经的村庄还算热闹,住着几户外姓人家,大家互相照料。串门,收庄稼,有说有笑,感情颇深。由于此地交通不便,去年他们已经搬到别村,再也没有见过。据说,那个村庄有个小学,交通方便,人流量大,还可以做点小生意,他们喂几头猪,贴补家用,生活无忧,总比待在李老汉的村庄强。那几户人搬走后,李老汉伤心很久,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离开老祖宗辛辛苦苦开恳的土地,修建的房屋。现在村庄已经是孤村,留他一个人,苦对苍天,孤影相随。
寒冬腊月,天气寒冷。李老汉却依旧在田地里忙碌,儿子已经说过不回来过年,今年又是他一个人独守空房,但他已经习以为常。清晨的村庄,雾色四起,扛着锄头,背着花箩,他得将土地整理干净,杂草铲除,砍掉枯树,然后一把大火烧掉,来年耕种也比较方便。吃几顿饭,悠闲几天,布谷鸟飞来,春天来到村庄,溪边柳树开始发芽,青草逐渐变绿,李老汉的年已经过完,修理农具,准备着下地劳动。一声春雷,闪电袭来,大雨哗哗而下。清早起床,李老汉赶着老牛下地,准备先耕地,种什么以后再另作打算。平平整整的土地里,李老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清明前后,种下玉米、花豆和洋芋,虽然有些疲劳,但一想到丰收,他心里开始高兴起来。雨一阵挨着一阵,风温柔吹着,不久后,玉米渐渐长出芽儿,每天都在悄悄长高,后来还背了包,长得更加好看。但好事多磨,不料玉米刚成熟,村里出现了泥猪。(所谓泥猪就是野生的一种猪,生活在大山里,以及废弃的煤洞里,有猪的习性,喜欢到有人烟的地方寻找食物,破坏性很强,牙齿有毒,咬伤人,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一夜之间,李老汉的几块玉米地被几只泥猪糟蹋得惨不忍睹,玉米杆左右歪斜,大多玉米被啃得面目全非,有些干脆倒在玉米地里。李老汉流泪了,摸着玉米杆,长吁短叹。辛苦一年,没想一夜之间,被这些家伙害成如此地步,实在伤感!他下决心必须治治泥猪,消消怨气。李老汉找来几个铁蹄夹子,下在玉米地周围,拿着祖传的脱锈钢叉,每天在玉米地不远处静静守着。本以为可以夹住泥猪,以消怨气。可是一连几天,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想回家去了,几天都没睡好、没吃好,并且晚上玉米地还有点冷,他这老胳膊老腿,不像年轻人,哪能经得住!刚起身走,李老汉模糊听见泥猪啃玉米的声音,“咔嚓,咔嚓……”他屏住呼吸,轻轻拿起钢叉,快步寻声跑去,刚好看见泥猪,他脸红筋胀,拿起钢叉就向泥猪丢去。不料泥猪太狡猾,跑得太快,没叉中,刚好躲过。泥猪掉头看了李老汉一眼,拼命跑着,待到李老汉走近,已经跑进一个幽深深的洞里,躲着不出来,要和他打持久战。
洞边长满狼鸡(一种草名),还有一棵小洞青(一种风景树)。洞口小,人想进入可能会很困难,但李老汉本身瘦小。他刚开始静静守在洞口,不敢进洞,因为洞里经常会冒烟,还会发出怪怪的声音,他担心里边有不好的东西存在。他想抽一会儿烟,又望望家的方向,等待泥猪跑出来。李老汉拿出烟袋,取出老巴斗(抽烟工具),拿出火柴点上火,嘴里吧啦吧啦响个不停,声音很大,吓跑了几只正在采蜜的蜜蜂和一只懒惰的蚂蚁。李老汉抽了几次烟,也不见泥猪跑出来。这可急坏了老汉,他随处找了些沙毛(沙树的枯枝),然后放在洞口周围,点起了火,火烟寥寥,大股大股烟儿向洞里灌去。烟味越来越浓,他以为泥猪已经被熏死,不死也活不了,因为连他自己也被火烟呛得直打哈欠,流鼻涕。火烟散去,天色还早,他鼓足勇气,想去洞里看一下,观察泥猪是否还活着。李老汉用绳子勒紧衣服,向着洞里爬去,他全身扑在地上,一步步前行。他笑了,停了一秒钟,自己英明一世,现在的举动像极了一条老土狗,可笑不堪。但他管不了了,反正又没人看见。他依旧前行,不知走了多久,黑灯瞎火乱摸,有岩石、有枯枝,还有水流的声音。大约爬了十几分钟,才觉得手边好像有东西,他的手马上缩了回来。镇定后,他再次伸出手,终于摸到泥猪温热的皮肉。李老汉很高兴,大概有三只泥猪,估计全部都已经死去。他静静摸着泥猪,恰如抚摸一个个艺术品般的珍惜。泥猪不大不小,静静躺着,牙齿坚硬,四肢发达,嘴唇翘起,大慨有十多斤,和平常猪没有什么区别。李老汉提着三个泥猪的腿就往洞外爬,他的手不断响动,惊动其中一只泥猪。原来这些泥猪只是暂时昏迷,还有呼吸,只要休息片刻,他们就会醒来。不一会儿,果真如此,一只最大的泥猪突然醒来,先是四处乱串,然后在黑暗中见东西就咬。不觉间,咬伤了李老汉的三个手指,并且从他身上跳过,抓伤了李老汉的脸,随而跑出洞外,踏入玉米地,再也无法寻索。泥猪的牙齿有毒,被咬过的人,假如不及时处理伤口,不但会感染,还会有生命危险。
月色入户,村庄凄冷。李老汉待在洞里,已经筋疲力尽,脸和手疼痛无比!他想着:自己就算要死,也不能死在洞里。他想回家,想去城里看孙子,想吃饭了。他休息了半个小时,才勉强拖着血淋淋的手,顾不上脸的疼痛,扑在洞里,一步步往洞外移动。曾经走路多么容易,赶集、下地,现在每一步都太慢、太难。风越来越大,李老汉步履维艰,待爬到洞口已经很晚、很晚。他不管玉米地了,也不再追泥猪,只是携着孤影疲惫地回到家里,一直喘气,脸色苍白。 李老汉生病了,他的手流血过多,脸上也全是瘀血,村里又没有诊所,看伤还得步行一个小时到别村去,现在已经很晚,可能医生早已睡下。他也懒得去,低下身从火洞脚抓来一把煤灰,随便涂盖在伤口上,脸也懒得清理。他以为这只是小病,好似感冒,三五天可能就彻底好了,不用大惊小怪。
窗外风越来越大,没有打雷,就下起了倾盆大雨。由于屋子年代老,又久远失修,开始漏房,“哗哗”落下雨水,缸子里、堂屋,已经积水成渊。李老汉太累了,顾不上伤口,顾不上屋子漏水,没吃饭、没脱衣服,勉强脱掉鞋,简单盖上被子,就快快进入梦乡。
这天晚上,李老汉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中,他的村庄不只他一个人。还有老伴、大哥以及儿子儿媳和孙子,他们都朝着老汉笑,围在他身边,听他唠叨。看!老伴也静静向他走来,还向他招手了……
一个人的村庄分几个部分
一个人的村庄分三个部分。一个村由三个部分的人员组成,有书记,副书记,主任,妇女主任等人员组成,下设有几个组的村民,一般最少五六个组,特殊地理环境除外。
一个人的村庄好词好句摘抄
好词:渔舟云集、炊烟袅袅、人声鼎沸。好句:春夏秋冬四季,村庄依然很美,一点也没有变,河水依然很清、天空依然很广阔空气依然很清新、云依然那么淡、草地依然那么绿、花儿依然那么美、鱼儿依然是那么的自由。
《一个人的村庄》并非关于乡村的故事,而是关于乡村的散文。散文通常是夹叙夹议,碎碎念着一些事,然后有感而发,道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升华“,于是,与其说是聊乡村,倒不如说是在讲哲学。
除此之外还有:
1、故乡一直是我魂牵梦萦的心灵之地,那儿有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故乡装满了奶奶的微笑、祖父的期盼与儿时伙伴的调皮。
2、渐渐的太阳从东边升起,阳光颜色变深。村庄渐渐的让这光所照醒。村民做饭的烟又再次笼罩了这一清醒的村庄。那孩童们的笑声再次呈现出在这乡间。村名吃完早饭,即开着自家小车,去自己的麦田里去丰收了。
3、弯弯的小河、静静的村庄、浩瀚的蓝天、悠悠的白云、潺潺的小溪、窄窄的小桥构成了故乡诗意的轮廓。
4、每一次回到故乡身旁,发现故乡又老了一些,从村庄的意像中分明读得出几分沧桑。走在高高的田埂上,没有拾稻穗的孩子们,没有了大树旁的阵阵笑声,榕树下也没有了祖父拉二胡的声声悠扬。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是“乡村哲学家”刘亮程的散文集,他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一个人的村庄》讲一个在自然中的村庄,草木与四季荣枯,逃跑的马、通驴性的人、垂暮的狗、及人高的草垛、重回院子的落叶……是绝对诗性的表达,是刻在黄沙梁上的诗行。时间一年一年地经过这个村庄,用一场风的方式,用天亮和天黑的方式,用虫鸣的方式,用四季鸟叫的方式,还用了一个孩子的成长和一村庄人衰老的方式,时间把它的面孔呈现在每一位读者面前。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得描写,让我们展示了他生活在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草,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多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并不那么修,散发着浓浓的乡士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还凑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陪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故事,随他一起看那里的耳语虫的嗯菜,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的心,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是一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组则是扭头抽面。仍不能遮住笑颜,也不奈不住笑了起来,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然激动,多么好的故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色,一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普负责语言和浓厚的乡情。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他丧,仿佛有一罐麦香四远,而今缓缓都送来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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