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2019年北京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要点(二))
本文目录
- 2019年北京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要点(二)
- 发改委: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 2019年我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什么时候撤县并市
- 王蒙徽: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北京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全文要点(二)
遵循这一指导思想,紧密衔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四环路以内区域性的物流基地和专业市场调整退出,部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行政企事业单位有序疏解迁出。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比下降15%左右,“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首都核心功能显著增强。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劳动生产率和地均产出率大幅提高。三次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80%,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6%左右,形成“高精尖”经济结构,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住有所居”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实现现代化,群众健康水平普遍提升,人均期望寿命高于82.4岁。养老助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更加安定有序。
——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热情开朗、大气开放、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社会风尚更加深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率先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国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彰显。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持续下降,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800平方公里以内,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以上,污水处理率高于95%,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森林覆盖率达到44%,环境容量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市治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成为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区域协同发展、统筹利用各级各类资源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了八个方面的重大任务:一是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二是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家园;三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四是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五是着力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六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七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强法治建设;八是全面做好冬奥会筹备工作。
三、重点任务
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攻坚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过去一年,全市人民齐心协力,锐意进取,迎难而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绩。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2.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实际增长7%和7.1%,细颗粒物浓度下降6.2%,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做好今年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快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努力走出一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新路。
第二,必须积极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坚持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大力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在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同时,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必须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切实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消费和供给良性互动、需求升级和产业升级共进的格局。
第四,必须大力提高城市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五个统筹”的要求,准确把握超大型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集中力量解决“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
综合各方面因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5%、3%左右和4%,细颗粒物浓度下降5%左右。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坚持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全市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严格落实2015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制定实施产业、市场、公共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四类非首都功能疏解方案,完成300家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退出任务,继续推进区域性专业市场的转移疏解和业态升级,推动部分市属高校和医院疏解。落实好非首都功能疏解示范项目,建立区域差别化公共服务及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落实功能定位、承接功能疏解、实施人口调控挂钩的机制,加快疏解步伐。
以三个率先突破带动协同发展。认真落实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规划,加快推进京张铁路、京唐城际、京台高速、延崇路等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工程,新增1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林,持续治理永定河、潮白河、拒马河等跨界河流。积极搭建“4+N”功能承接平台,加快推进曹妃甸首钢京唐二期等重大项目,抓好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引导绿色产业项目向张承生态功能区布局。开工建设新机场外围交通和市政配套设施,支持机场周边村庄加快发展,推动临空经济区规划落地。
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落实京津冀区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开展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激励机制、市场准入等方面协同性改革试验,争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组建一批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围绕科技冬奥、生态安全、服务民生等领域实施协同创新工程,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用好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加快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等园区建设,推动形成科技创新园区链。
扎实做好脱贫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制定对口帮扶河北贫困地区发展的落实方案,安排相关区开展对口帮扶,帮助贫困县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做好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实施好产业、教育等领域援助项目,完成京蒙对口帮扶年度任务,做好南水北调水源区对口协作。研究探索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协调机制,落实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六大方面重点任务。坚决贯彻中央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区域合作发展。
全力做好2022年冬奥会筹备工作。坚持绿色办奥、共享办奥、开放办奥、廉洁办奥,制定筹备工作总体规划,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编制场馆和基础设施总体规划,确定新建场馆招标和设计方案,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冬奥会市场开发。同步做好冬残奥会筹备工作。制定加快冰雪运动发展的意见,科学规划北京冬季竞技体育项目布局,推动冰雪运动普及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冬奥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坚持问题导向,扭住关键、精准发力、狠抓落实,以深化改革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以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中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管理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探索开展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试点。
深入推进经济领域重点改革。持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建立和完善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扩大投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建立大额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进一步理顺供热价格,分区域调整非居民水价、电价。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组等试点工作,推动一级企业调整重组和整体上市,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更加积极主动扩大开放。强化国际交往功能,完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常态化机制。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完善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平台的对接机制。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滚动推出新的试点措施,完善服务业促进体系,带动科技、信息、旅游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北京服务”品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办好第四届京交会,扩大通信、金融、文化等新兴服务贸易。加快建设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双自主”企业扩大出口。鼓励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深入推进大通关建设,支持天竺综合保税区、平谷国际陆港建设,打造全方位口岸经济体系。扩大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往来与合作,做好对台和侨务工作。
(三)大力推进创新发展。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
强化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引领作用。围绕打造国家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激发企业创新、科研机构和高校创新、市场转化科技成果“三方面潜力”。一是深入推进先行先试改革。推动出台新一批支持中关村全面创新改革的试点政策,加快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二是优化创新空间布局。完善“一区多园”统筹发展机制,探索园区新型管理运营模式,推进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怀柔科学城建设发展。聚焦中关村核心区,高水平建设中关村大街。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制定鼓励企业研发投入政策,开展龙头企业创新改革试点,促进大企业与小企业创新对接。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推动央地、军民、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四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深入实施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加快实施12个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承接国家重大创新任务,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机制,推动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鼓励发展投资促进、培训辅导、媒体延伸等创新型孵化器,打造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落实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构建科技金融一条龙服务体系。推动出台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综合试点方案,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深化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设国际人才港。鼓励高等学校新设科技成果转化岗位,支持科技人员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标准化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创业环境。
培育内需增长新动力。准确把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完善绿色消费政策,扩大节能减排产品、新能源汽车、有机农产品等绿色消费。鼓励信息消费终端升级换代,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等信息服务。持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推进便利店、早餐、蔬菜零售等8项基本便民服务在城六区社区全覆盖。增加多元化养老健康供给,壮大养老健康消费。实施旅游消费提升计划,做优古都文化、京郊休闲等旅游板块,扩大外来消费。保持有效投资力度,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重点投向水环境、大气、交通、棚户区改造、养老等领域,抓好市重点工程,提高投资的精准性。进一步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动试点项目加快落地。
推动高端产业加快发展。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促进“新三板”、“四板”健康发展,规范完善要素市场。扩大信息服务业优势,加快云计算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聚焦研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领域,拓展科技服务业市场空间。实施《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用好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组织实施八个新兴产业专项,力争在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机器人、3D打印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开展绿色制造技术改造行动,推动传统产业加快升级。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围绕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15项重点领域,推进一批示范项目。贯彻落实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发展。优化“高精尖”产业空间布局,研究制定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利用一揽子政策,促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高端功能区内涵式发展。
(四)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步伐。
认真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机制,优化调整区域功能定位,构建平衡协调发展新格局。
推动老城功能重组。强化核心区政治活动、文化交流和国际交往等高端服务功能。制定更加严格的机动车使用、人口增长、企事业单位规模等管控措施,加快退出低端业态。落实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方案,强化资金支持,推进老城区平房院落修缮改造和环境整治。优化老城用地结构,统筹利用疏解腾退土地,实现减人增绿,切实降低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防止功能和人口过度聚集。
加快市行政副中心建设。突出绿色、宜居、人文、智慧发展,注重创业就业与居住功能均衡,加快形成内涵集约的发展模式,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有时代特色的副中心建设路子。完善市行政副中心规划方案,加快行政办公区起步区建设,确保到2017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部分迁入,带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共服务功能转移。扎实推进重点配套工程,完善交通联络路网,建成通州水厂,加快南水北调通州支线、配套电网、能源中心等设施建设。细化落实环球主题公园规划方案,全面推进园区主体工程开工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医疗机构和文化体育设施,增加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推进水环境治理,建设城市公园、湿地及公共绿地,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副中心城市品质。
切实增强新城承接能力。着力抓好顺义、大兴、昌平、房山等新城建设,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功能完善,积极承接中心城功能和人口疏解。其他新城要适度承接中心城功能疏解,重点吸引科研、教育、医疗机构入驻,带动所在区域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抓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动重点小城镇特色化发展。实施城乡结合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推动“二绿”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积极探索改造建设新模式。
深化农村改革发展。认真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抓好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调结构转方式,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完成第十届村委会选举工作。推进300个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农村基础设施“六网”改造提升工程,完成5.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等任务。继续加大对生态涵养区的扶持力度,打造生态服务型沟域经济带,搬迁山区险村险户7687人。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积极筹办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
1 2 3发改委: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4月13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其中提出,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部分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调配、增加教师编制数量。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简化社保转移接续程序。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负责)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高质量推进补贴性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5000万人次目标。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深化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力度。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针对性创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负责)
(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研究建立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
三、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
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增强城市群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形成都市圈引领城市群、城市群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
(五)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扎实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研究编制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跨省区城市群实施方案,有序引导省内城市群发展。健全城市群多层次协调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六)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支持其他有条件中心城市在省级政府指导下牵头编制都市圈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科学有序发展市域(郊)铁路,打通城际“断头路”。推进生态环境共防共治,构建城市间绿色隔离和生态廊道。建立都市圈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突发事件联动响应机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
(七)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推广交通“一卡通”、二维码“一码畅行”。(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
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统筹城市布局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生态健康安全需要,促进城市合理分工、协调联动,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八)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动开发建设方式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降低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提升市政交通、生态环保和社区等治理能力,有效破解“大城市病”。在中心城区周边科学发展郊区卫星城,促进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系统评估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负责)
(九)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分类设计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有序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健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协调引导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承担相关建设任务,吸引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资金积极投入,利用现有国外优惠贷款渠道予以投入。发挥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带动作用,支持在有条件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公共设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负责)
(十)强化边境地区城镇功能。全面增强边境城镇承载人口、连接城乡、支撑国防的能力。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引产聚人能力。建设沿边抵边公路,发展一批抵边新村和新生抵边城镇,引导边民向沿边抵边公路、边民互市贸易点、抵边聚居点等适度集中。(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十一)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落地。统一实行清单管理,以各省份为单元全面建立特色小镇清单,开展动态调整、优胜劣汰。制发特色小镇发展导则,引导树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导向,强化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典型引路和负面警示,推广新一轮特色小镇建设典型经验,加强监督监管、整改违规行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推进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使城市成为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十二)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十三)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等负责)
(十四)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动重点城市群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断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控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十五)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和必要设备配置,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提高平疫结合能力,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健全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等负责)
(十六)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深入建设公交都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完善定制公交、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开展创新筹资方式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全生命期管理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稳慎把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辖区规模调整。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自然资源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等负责)
(十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街道社区设置和管辖范围。建设现代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七、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以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二十)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鼓励各地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制度细则,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收人才入乡。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发展改革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等负责)
(二十一)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推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二)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规划水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公路客运站改建迁建和功能提升。支持城郊承接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在县乡村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和农贸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通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推进医师多机构执业,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依托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负责)
八、组织实施
(二十三)压实地方责任。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调度和任务分解,加大资金和用地等要素保障支持力度。市县级政府要切实推动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二十四)强化部际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
2019年我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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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核算,2013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153.13亿元,同比增长12.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91.16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946.97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915.01亿元,增长12.1%,全市经济在总量、速度、结构、质量等方面全面向好。一是从总量看,全市经济规模迈上新的台阶,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加753.22亿元,总量突破7000亿元大关,近年来一年突破一个千亿大关。二是从增速看,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4.3和1.9个百分点,继续稳居全省第一,且逐季提升,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增速分别为11.5%、11.6%、11.8%和12.0%,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处于平稳上扬轨迹。三是从结构看,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13年全市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0.8%,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为十年来首次上升。四是从质量看,转型创新发展取得新进步。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2013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499亿元,同比增长19.1%,高于规模工业增幅5.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1.0%,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创新促进了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全市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明显低于经济增长速度,预计全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以上,将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80%以上。(二)三次产业稳步发展一产平稳增长。农业生产克服了宏观经济环境和复杂气候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452.25亿元,同比增长3.0%,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主要农产品产量平稳,蔬菜产量增长7.8%,猪、牛、羊出栏数分别增长0.3%、2.7%和1.8%。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实现经营收入105亿元,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突破千亿元,同比增长23.4%。工业趋稳回升。全年规模工业实现增加值2653.28亿元,同比增长14.0%,增速居全省第一,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4和4.3个百分点,工业发展逐步由“一业独大”向“多点支撑”转变,大部分行业快速增长,新增企业拉动作用明显,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增速加快,全年实现增加值分别增长56.2%、36.6%和20.4%,分别高于全市规模工业增速42.2、22.6和6.4个百分点,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今年有望成长为新的千亿产业集群。与此同时,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全年实现增加值995.11亿元,同比增长30.3%,增速提升4.2个百分点,既高于全市规模工业增速16.3个百分点,也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增速;小微企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6.0%,同比提升4.9个百分点。三产发展加快。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1%,增幅提升0.1个百分点,旅游、房地产、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增长,2013年全市旅游总收入突破千亿大关,达1006.3亿元,同比增长28.5%;房地产销售面积达184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5%,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77.33亿元,同比增长17.7%,在全市服务业各行业中增速居第一位。(三)三大需求稳中有升从投资看,逐月回升。2013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93.39亿元,同比增长20.1%,投资总体实现平稳较快增长,特别是6月以来,投资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呈现逐月提升的态势。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完成投资829.32亿元,同比增长30.8%,高于全市投资增速10.7个百分点。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53.61亿元,同比增长11.8%,呈逐步回升态势。民间投资相关政策的出台对激活民间投资作用较为明显,2013年全市完成民间投资3093.47亿元,同比增长27.0%,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67.3%,成为全市投资主动力。从消费看,稳中向好。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01.97亿元,同比增长14.1%,增速稳居全省第一,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0和0.3个百分点。分行业来看,批发、零售业平稳增长,全年分别增长22.7%和14.3%;住宿、餐饮业出现较大回落,分别下降5.8%和增长7.3%,同比分别回落18.3和7.4个百分点。从主要商品来看,汽车销售增速同比提升,全年实现零售额550.4亿元,增长28.2%,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石油类商品销售稳步回升,全年实现零售额197.65亿元,增长22.7%,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中西药品销售增幅回落,全年实现零售额146.61亿元,增长16.3%,同比回落32.7个百分点;金银珠宝类商品热销,受黄金价格持续走低,珠宝类商品销售趋好,成为市场消费的一大亮点,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45.1%,提升12.5个百分点。从出口看,平稳增长。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98.93亿美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出口额61.66亿元,同比增长19.2%,出口额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1.3和1.6个百分点。(四)三大收入增长平稳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全市财政总收入达883.89亿元,同口径增长19.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6.63亿元,同口径增长23.8%,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9%,同比提升6.5个百分点。企业收入稳步提升。1-11月全市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6834.69亿元,同比增长13.4%,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达404.9亿元,同比提升23.6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3662元和19712元,同比分别增长10.5%和12.6%,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五)运行环境相对宽松物价涨幅相对温和。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低于3.5%的调控“上限”,在省会城市中居第14位,涨幅处于平均水平。金融存贷稳步增加。2013年,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首次突破万亿,达10148.76亿元,比年初增长15.3%,其中个人存款达3507.51亿元,比年初增长16.6%,呈现较快增长;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9633.02亿元,比年初增长12.5%。就业人数稳步增长。由于经济总体平稳增长,就业形势较好,2013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93万人,高于前两年水平。为民办实事顺利推进。全市44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促进就业、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环境治理等领域效果显著。整体来看,长沙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业面临下行压力。从近年来长沙工业发展看,规模工业增速呈现下行态势,在2010年达到24.0%的峰值之后出现了向下“拐点”,2012年增长16.8%,2013为14.0%,同比回落2.8个百分点,其中:工程机械和食品制造业两产业集群等回落明显,同比分别回落13.5和6.9个百分点。市场需求依然不旺,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98.5%,同比依然回落,同时企业利润增速趋缓,这些都不利于企业扩大生产。二是投资项目支撑不足。从全省来看,我市投资增速依然偏低,2013年全市投资增速低于全省6.0个百分点。从续建项目来看,项目数量和规模均出现下降,今年续建项目1772个(不含房地产项目),比上年减少13.1%,续建工程量1083.02亿元,比上年减少10.1%,续建项目中亿元项目个数虽然增长,但续建项目投资总量下降8.6%,续建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为6.71亿元,比去年下降17.5%。三是消费需求增长乏力。2013年全市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态势,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严控政府性消费、居民收入增幅出现回落以及刺激消费政策结束等因素影响,加之支撑全市消费快速增长的商品单一,汽车、成品油等热点商品经过近几年高速增长之后,拉动作用减弱,而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全市消费增速低于预期,2013年增速创近年来新低。从未来看,提升消费需求的动力尚不明朗。二、2014年长沙经济展望2014年全球经济有望出现一定程度好转,我国经济有望保持稳定增长,全市经济有望延续平稳态势。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复苏在波动中逐步加强,主要发达经济体复苏趋势得到进一步确认,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趋于改善,但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长减速、发达国家的政策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拖累我国经济发展。从国内发展看,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消费结构升级、收入较快增长阶段,一些新的增长拉动因素正在形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新一轮改革的号角,体制机制改革有望激发经济增长活力,经济结构和增长质量有望进一步优化,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有望延续。从全市发展看,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仍具有较多有利条件。一是从政策层面看,作为“两带一部”的首位城市,区位优势和发展机遇日趋明显。省委对长沙发展提出了“六个走在前列”的新要求,并向长沙下放4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这些将为长沙今年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提升“三量”、力行“五推”的发展要求,必将推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二是从消费需求看,长沙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核心城市,未来信息产业、绿色产业、健康产业、文化教育产业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如2013年全市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0.7%,提升23.7个百分点;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同比增长137.8%,提升99.1个百分点,反映出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提高生活质量的享受类商品销售成为消费品市场的热点领域。同时,传统消费热点依然有较大提升空间,当前全市城镇居民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36.5辆,与发达国家、发达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汽车有关的服务产业有望快速发展。三是从城市发展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将为长沙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注重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这对长沙是重大利好。长沙交通枢纽优势与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日益凸显,在提升城镇化质量方面大有可为,预计2013年全市城镇化率将达到70%,从人口构成看,非农业人口占比为37.2%,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今后推动城镇居民市民化,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将为消费和投资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四是从增长动力看,投资增长蕴藏潜力。目前,大河西投资正处于高峰期,带动示范作用明显,县域融城步伐的加快,高铁新城、空港新城等重点片区的加快推进以及交通设施、棚户区改造、社会民生、生态环境投资持续扩大,投资领域和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从2013年全市民间投资看,增速比全部投资增速高6.9百分点,对全市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85.8%。随着民间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全市投资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三、加快长沙发展的对策建议2014年全市经济发展应围绕“稳中求进、新中求进、好中求进”的总基调,稳住工业和投资两大支撑点,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升消费、扩大开放度。(一)突出抓大产业,稳工业增长。坚持把发展创新型经济作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重点引进一批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推动有实力大企业与本地科研院所共建技术平台,加快技术改造优化升级,着力提升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规模发展新兴产业、高端发展主导产业、升级发展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工业由依靠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分散布点向集聚集群转变。(二)全力抓大项目,保投资增速。适度的投资规模、合理的增长速度是确保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要启动一批重大后备项目,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的储备,加快启动地铁三号线、万家丽城市快速通道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二是要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建议将产业投资纳入对区县(市)考核,促进产业加快转型。三是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高楼盘品质、加大楼盘配套功能,增强对市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四是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进一步加强民间投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积极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三)重视服务业,提三产贡献。一是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服务业牵涉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应尽快成立服务业发展和考核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出台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奖励措施。二是加大对现代服务业扶持力度。加快金融、房地产、现代物流、文化产业、休闲娱乐、信息服务等重点产业发展;以获批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以建设农产品现代物流业为主导,加快电子商务、社区商业、商贸物流等配套产业建设。(四)构筑区域中心,促消费升级。立足当前,汽车和石油类商品是我市目前消费两个最大类商品,应加大对中高档汽车销售企业发展引导和扶持力度,抓住公车改革带来的私车购买量增长契机,继续做大做强全市汽车产业,同时带动石油类等上下游商品的销售,确保汽车行业继续发挥支撑作用。着眼长远,积极推动消费转型创新,以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为目标,加快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优势,鼓励和引导发展新兴商务业态,通过节会等多种形式扩大消费品市场辐射力。(五)着眼大开放,扩外向经济。外向型经济是长沙发展中的“短板”,应着眼“三倍”的长远目标,抢抓国家大力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历史性机遇,打造综保区、出口基地、进口基地、开发园区四大平台,推进品牌带动、平台优化、主体培育、外贸扩张、外经拓展、全域开放、环境优化等八大工程,加速长沙国际化进程,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的软实力和竞争力。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什么时候撤县并市
我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撤县设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为转变我县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加速推进我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增强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县委、政府领导的指示,县民政局于2月12日专程到省民政厅以及厅区划地名处,就“撤县设市”的工作进行了咨询和了解,并将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向县委常委会议作了专题汇报,2月23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正式启动我县“撤县设市”工作。一、“撤县设市”的政策、背景及形势为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入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国务院决定将已经冻结了16年的“撤县设市”审批工作,解冻为有序推进“撤县设市”。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中央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城镇化总体布局作了安排,提出了“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我县处于规划中的“皖江城市带”的区域之中。从我省的情况来看,全省地级市有16个,县级市仅6 个,其中包括原地级市巢湖市,结构极不合理。同时,与周边省相比,县级市数量上有明显的差距(山东省31个县级市、浙江省22个、江苏省27个、河南省22个、湖北省24个),因此,省委、省政府有意借这次县改市的契机,调整我省县级市的布局设置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县积极申报县改市工作。目前,省政府正在制定“撤县设市”规划,对初步符合条件的县(区),根据相应指标和布局需要,已按先后顺序排出20个“撤县设市”名单,我县在其列。从各地申报的情况看,全国已有165个县“撤县设市”申报材料已报国务院排队待审批,其中,我省仅有一个“潜山县”。另有6个县在省政府排队等候审批(其中包括宣城市的“广德县”)。二、我县“撤县设市”的条件(一)经济发展初具规模2013年,我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2.2亿元,三产业结构比为22.0:44.3:33.7,人均GDP达20312元人民币,财政收入11.3亿元 。全县35.58万人,其中,从事非农产业人口7.2万人,县政府所在地泾川镇从事非农产业人口5.4万人,全县从业人员24.7万人,其中,第一产业9.3万人,第二产业6.1万人,第三产业9.3万人。全县规模以上工业107户,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02.3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3.6亿元。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2399万美元。其中,出口10581万美元。(二)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全县各类学校158所,在校学生3.8万人,建有宣城市工业学校和省级优秀民办学校英特学校,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科技创新企业1家,“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多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0个,其中二甲医院2所,千人拥有医疗床位3.3张、卫生技术人员3.4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竞相发展,基本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我县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入选“中国绿色发展十强县”,全省首家”全国有机农业(茶叶)示范基地”,省政府旅游经济强县,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省双拥模范县。(三)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100﹪,道路铺装率10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县城区域面积10.6平方公里。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7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1平方米,城镇绿化率达到32﹪,全境林木绿化率64.2﹪。(四)放宽条件独具优势根据咨询的情况,目前民政部正在制定“撤县设市”的新标准,预计今年中旬将出台。按照征求意见中的“撤县设市”新标准,我县的GDP等经济指标排名不占优势。但是,新标准有放宽条件。即:一是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境内有“4A”级景区两处以上的可放宽;二是历史上属革命老区的可放宽。我县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目前国家级文保单位5处,省级11处,泾县是著名的“宣纸之乡”,国家宣纸发源地,宣纸制作技艺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开放景区12个,其中4A级景区5个,3A级景区5个,2013年接待旅游501.17万人次,实现旅游产值16.63亿元。2010-2013连续四年荣获全市旅游经济发展奖。目前,我县已列入国务院批准的《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旅游产业将得到更大得发展空间。同时,我县历史上是新四军军部、中共中央东南局所在地,皖南事变发生地,属革命老区。三、“撤县设市”意义我们认为,“撤县设市”:一是有利于我县经济转型,加快我县经济融入长三角经济圈,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资金和资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将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市功能定位,提升规划标准,从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城市品味,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县城的综合承载功能。三是有利于推进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和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带动二产、三产的快速发展,加快我县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并进。四是将进一步提升我县的知名度,使我县旅游的资源优势发挥出更大的效益优势。五是“撤县设市”后,将会得到中央、省政府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并提高资金扶持标准,城市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六是“撤县设市”也是县委政府近几届领导班子和全体泾县人民的迫切愿望。四、申报程序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民政及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然后由市至省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示,直至国务院。国务院转经民政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委意见,并由民政部草拟批复稿报国务院,国务院批准后,由民政部批复于省政府。五、计划及目前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局、住建委、财政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党史办、档案局(县志办)、统计局、经信委、商务局、公安局、泾川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撤县设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列会,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撤县建市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撤县建市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将各阶段、各环节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落实到具体负责人。三是抓好申报工作。成立申报材料撰写工作小组,从基础条件、经济实力、旅游资源和交通区位优势、发展潜力和老革命区条件等方面,阐述论证开展撤县建市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积极与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对接,加快上报撤县建市申报材料速度。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的契机,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撤县建市的重大意义,引导全县各级党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撤县建市工作中来,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和撤县建市工作的强大合力。六、设市建议名称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县委常委会初步研究的意见是:暂定名为“泾县市”。 之前,还提出了三个建议名称,在此也一并汇报,以供参考。1、泾州市。因甘肃省辖区内已有“泾川县”,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统一行政区域范围内行政区域名称不能重名的原则,故我县改市名称,不能使用“泾川市”。“州”字与“川”相近。“州”字本意是“住到河边”。(在河边建筑有城墙抵挡洪水的城市),和“住在水中”(在平地和洼地上建筑有城墙抵挡洪水的城市)。这种河边居住形式叫“州”,有水边设城之意,正好与我县城区地理地貌相近。2、泾水市。青弋江古称泾水,据《后汉书.明帝经》记载,“有泾水,出芜湖,因水立名’,这也是“泾县”地名的由来。3、泾市。直接由县名而来,保持延续。
王蒙徽: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提出了2020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做好新一年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会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当前,要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2019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稳步推进“一城一策”试点,建立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321个城市网签备案数据实现全国联网。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集中力量开展住房租赁中介乱象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
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提出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并结合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2019年开工316万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2个省和8个城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探索融资方式、群众共建等体制机制。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全面建成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
城市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在11个城市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推动解决存在的“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国94%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编制实施专项规划,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6.7%。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颁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家标准,46个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67.8%。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9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了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截至2019年底,脱贫攻坚需改造的135.2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4.2万户)农村危房已开工99.3%。积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和设计下乡活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质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覆盖84%以上的行政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90%以上。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公布第五批2666个中国传统村落。
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从强化各方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支撑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主要举措。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构建钢结构房屋建设产业链。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指导各地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国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世界排名从第一百二十一位大幅跃升至第三十三位。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在城乡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精选42个村、15个县和166个城市社区开展试点,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发动群众共同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重点把握好以下几方面要求。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着力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走内涵集约式的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路,全面推动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脱贫攻坚需改造的农村危房2020年全部竣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确保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90%以上。坚持“稳”字当头,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是重要民生领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力量解决好住房、城乡人居环境等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战场。我国城镇化已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住房发展已从总量短缺转变为结构性供给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向内涵提质转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国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扬担当精神,敢于攻坚克难。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坚持试点先行,在探索积累经验基础上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全力以赴抓好2020年重点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2020年着力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党中央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做好房地产、物业服务、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公园管理、建筑施工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专业技术力量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应急医院建设。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六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建立和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房地产调控体制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抓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着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加快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与住房市场体系相衔接,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和完善发展租赁住房的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发展长期租赁住房。
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城市”。深入推进城市体检工作,建立完善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6个重点城市要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加强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构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体系。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整治提升城市环境。
着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总结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农房建设试点经验,完善水、电、气、厕配套,提升农房品质和农村生活条件。研究建立县域美丽乡村评估体系,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动建造方式转型。改革完善工程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继续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小型仓储工业类项目、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试点。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对各地改革情况和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
着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围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打造一批“完整社区”,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创造宜居社区空间环境,营造体现地方特色的社区文化,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做好“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城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全系统干部的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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