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介绍)
本文目录
-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介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了哪些主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包括哪些
- 建筑业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
-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介绍
- 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介绍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供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制度,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概况:《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本规定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实现企业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为管理目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的内容包括:(1)总则(2)安全管理(3)文明施工(4)脚手架(5)基坑工程(6)模板工程等内容。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了哪些主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2)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5)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6)拆除工程安全保证制度: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7)事故救援及报告制度: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包括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2、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3、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4、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业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三、会议内容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一、三级教育: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特殊工种教育: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三、日常教育: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四、安全考试: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二、违规操作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三、高处落物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四、环境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五、检查1、自检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六、责任认定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七、文明施工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八、奖励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二、工伤事故的报告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三、事故调查和分析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订以下制度: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明确、落实到人。2.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3.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问题,要定措施、定人、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4.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并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5.新工人进场后必须进行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并登记注册,否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作。6.施工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戴好安全帽。7.施工机械必须由专职电工或机械工进行安装,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安装或拆除。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8.机械安装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实行三级开关二级漏电保护装置。9.专职安全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特别是上、下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违章人员有权进行10-200元的罚款或令其停工。10.特种操作人员、安全员及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11.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要做好分部分项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和上岗检查工作。12.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查询更多建筑企业中标业绩、诚信信息、资质条件,马上一键查询结果,下载建设通app***隐藏网址***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介绍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而制定的规定。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基本概况:《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如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第三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第四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三)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四)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六)负责对申报资质等级一级企业和国家一、二级企业以及国家和部级先进建筑企业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第六条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办法;(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三)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各级领导分工负责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掌握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动态;(五)负责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升级和报评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六)组织或者参与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伤亡事故;(七)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八)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九)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十)领导和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工作。第八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保证职工在施工或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下列方面做出成绩或者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在建筑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在建筑安全科学研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三)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的。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者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二)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存在着严重事故隐患或者发生伤亡事故的;(三)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四)连续发生同类伤亡事故或者伤亡事故连年超标,或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五)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不力,致使伤亡人数增多的;(六)对于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第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规范细则,每个要求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和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答案大家说明一下。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五)班组长安全职责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想知道更多关于“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建筑施工方面的信息,可以在中达咨询建设通进行搜索。***隐藏网址***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我们的生命安全,也是我们维护自己权力最重要的工具,是我们必须了解的管理制度之一。所以这个制度对我们十分重要,特别是广大工人朋友的安全和利益,所以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是很重要的,的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什么这个问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以上就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的几个条例,这个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我们很重要,我们需要充分了解这一管理制度,小编已经为您解答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哪些这一问题,当然小编为您介绍的这些并不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您肯定会有不明白的地方,在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您可以咨询浙江律师。延伸阅读: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应该怎么写?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建筑工程农民工保险比例是什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负责人的责任制。比如,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负主要的安全责任。二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职能机构或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比如,施工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的安全处室或者专职安全人员要对安全负责。三是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必须对安全负责。从事特种作业的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2. 群防群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要求建筑企业职工在施工中应当遵守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才能使广大职工掌握更多更有效的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分析许多建筑安全事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够,这些都是没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后果。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通过检查,还可总结出好的经验加以推广,为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基础。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5. 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事故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6.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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