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选拔中专家评价是什么意思?如何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质量
本文目录
- 竞争性选拔中专家评价是什么意思
- 如何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质量
- 竞争性选拔的副科级干部涨工资吗
- 如何完善人才竞争性选拔机制
- 如何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 云南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今何在
- 公推比选的适用情形包括
- 禁止或限制中小学招生入学时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的影响
竞争性选拔中专家评价是什么意思
互相竞争后才做的评分审判。专家评价是竞争性采购活动的主要技术力量,竞争性选拔中专家评价是互相竞争后才做的评分审判的意思,竞争性选拔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是深受广大干部职工认可并支持的良策,是激励干部职工不断学习的助推器。
如何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质量
笔者认为,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质量,必须突出以下几个方面。�0�2�0�2�0�2�0�2围绕“提高科学化、开放性、认可度”,科学设置竞争性选拔的制度框架。突出“科学规范、开放有序、普遍认可”,抓好竞争性选拔的制度设计。一是要科学择定选拔职位。对无合适人选、难以作出比较选择的岗位,或符合条件人选较多、难以作出正确选择的岗位,或专业性较强、专业相对匮乏的岗位,都可以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二是要科学拟定资格条件。根据选拔岗位承担的工作职责,明确学历、年龄、经历、资历、能力、实绩等基本要求,尤其要明确岗位必备的专业技术和实践技能,但不能过于强调年龄和学历。三是要科学界定竞争范围。根据符合条件人数或选拔层次的需要,合理确定不同竞争范围,本单位后备人才较多的岗位可限制在单位内部,专业素质要求高的岗位可面向行业系统,区域内干部资源储备充裕的岗位可面向市域县域,高层次岗位可面向全国全省范围,保证竞争有度。四是要科学确定选拔方式。正确分析各种竞争性选拔方式的优势和不足,竞争上岗适合在单位或系统范围内比选,公推公选适合在区域范围内比选,公推直选适合在所有党员范围内比选,公开选拔适合在更大范围内比选。�0�2�0�2�0�2�0�2围绕“形成广泛竞争、有效竞争、差额竞争”,完善可比可赛可选的择优机制。建立和完善鼓励竞争、体现竞争、促进竞争的有效机制,实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一是要建立体现公平竞争的广选机制。要突破部门、区域、体制等壁垒,打破身份、资历等因素制约,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组织视野,确保在最大范围内科学配置、有效盘活、合理开发干部资源。二是要建立体现有效竞争的比选机制。认真研究和分析选拔职位特点,牢牢把握职位的核心竞争要素,突出知识竞争、能力竞争、实绩竞争、民意竞争。通过适度控制选拔范围、科学确定资格条件等措施,采取干部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动员和引导更多有强烈竞争愿望、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干部参与竞争。三是要建立体现差额竞争的遴选机制。坚持将差额作为竞争性选拔的重要指标和核心要素,实行全程差额遴选。差额推荐环节注重公开性,把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基层干部和知情者、关联者等各方面的民意切实表达出来;差额考察环节注重客观性,看客观上谁更适合选拔职位;差额表决环节注重程序性,通过严格的程序保证选人用人讨论的充分性和决策的公正性。�0�2�0�2�0�2�0�2围绕“增强民意考量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组织多层次宽纬度广范围的民主推荐。针对竞争性选拔中普遍存在的“民意难集中、公认度难比较”问题,完善推荐制度、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推荐范围、落实推荐责任,提高民主推荐的针对性和精确度。一是要组织分层民主推荐,解决“推荐指向不明”的问题。在公开选拔中,可组织三轮民主推荐,第一轮是干部和群众代表,包括“两代表一委员”;第二轮是市委委员;第三轮是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下属。第一轮重在广泛性,解决“人岗相适”问题;第二轮重在权威性,解决“好中选优”问题;第三轮重在群众性,解决“群众公认”问题。二是要推行署名推荐制度,解决“推荐质量不高”的问题。实行定量推荐办法,尽量规避优先推荐本地区、本单位、比较熟悉人选的不公正做法;推行署名推荐制度,减少推荐随意性,督促推荐人员投出负责票、公正票,更好地避免感情票、关系票、弃权票。三是要提供详实推荐材料,解决“推荐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增加推荐对象的信息量、拓宽推荐人员的选择空间等措施,提高推荐的公正性和真实性。第一轮除自然情况外,还要提供奖惩情况、是否为后备干部、家庭成员信息等内容;第二轮可以增加职位要求、面试得分及各要素得分排序等;第三轮提供考察预告、人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丁 纯)(见习:叶艳彬)
竞争性选拔的副科级干部涨工资吗
涨工资。在公务员系统当中,每一个职级都对应着不同的工资,职级越高工资水平就会越高,补贴也就会越多,所以即使是通过竞争性选拔选出来的副科级干部,工资也会有所上涨。副科级干部一般指乡科级副职。乡科级副职是指一个公务员级别。
如何完善人才竞争性选拔机制
如何完善人才竞争性选拔机制
竞争性选拔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文从竞争性选拔的起源与内涵出发,重点阐释竞争性选拔机制运行中存在的体系不健全、程序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以及制度不配套等主要问题,结合现实语境,从加快法制建设、扩大选拔范围和层次、创新优化选拔方式、构建科学的考评机制、强化后续培养管理角度,提出了完善竞争性选拔运行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竞争性选拔的起源与内涵
通过竞争来选拔人才的做法源远流长,如西方文官制度,该制度起源于英国。十九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新兴资产阶级要求革除旧的文官体系,建立新的廉洁文官制度。此后,政府各部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先后建立考试任用制度和常任文官制度。在我国,竞争性选拔人才源于古代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始于隋,完备于唐、宋,终于清,是一种通过公开考试选拔官员的政治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才选拔的“广泛性、公平性、竞争性、连续性”特点,尽管科举制度废除已近百年,但至今仍具有深刻的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就我国目前的竞争性选拔来看,主要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基层民主意义上的公选,这涉及基层民主政权的建设和完善,是政治领域的民主方式之一;二是党政领域中领导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这是领导干部产生的方式之一。”竞争性选拔,有别于传统干部选拔制度,它是强调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导向,以主体参与选拔竞争为基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主线,以推荐、考试、提名、考察为核心要素,以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为目标的制度设计和制度框架。
二、竞争性选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竞争性选拔制度是用人制度的重大创新,为有效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务必深刻认识竞争性选拔机制运行中存在的体系不健全、程序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以及制度不配套等主要问题。
体系不健全。第一,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五种情形可以适用公开选拔,这为竞争性选拔的存在提供了依据。但是这种规定仅属于党内法规,还未上升到国家立法的层面,公开选拔在实践中留下了法律真空。第二,缺乏系统的制度设计。对采取的方式、适用范围和情形、基本程序和操作办法、达到的比例以及处理民主与集中、选任与委任等方面的关系缺乏统一的规定,容易出现两种极端情况:“其一,将竞争性选拔视为干部选任的主要制度形式,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大量选任各类干部。其二,将竞争性选拔视为干部选任的点缀形式,仍然采用既有的选任方式来选拔干部。”第三,存在人才自由流动的制度壁垒。《公务员法》实施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这“三支队伍”中的人才流动难度越来越大,形成了“体制内”与“体制外”人才自由流动的强大壁垒。
程序不完善。在准入环节上,一方面对年龄、学历、专业和地域都做了严格的限定,明显地缩小了选拔范围,另一方面选拔职位缺乏相对准确的、针对性的分析和说明,难以体现不同岗位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在年龄设置上,一些地方将干部“年轻化”简单理解为“低龄化”,“一刀切”的年龄现象非常严重。在考试考察环节上,由于缺乏科学的职位分析和工作说明,用时较短、形式单一、方法陈旧、措施不多,难以形成与职位要求相称的能力素质等级测评体系。
执行不到位。在考试上,部分命题不科学、试题质量不高,加上在评分标准上难统一,在专业知识所占比例上难把握,面试评委不够专业,增加了公选的风险性。在推荐上,由于考察主体的能力素质有限,存在考察流于形式的现象、异地考察的难度大、缺乏考察人员直接服务对象的参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不知情推荐、盲目推荐、人情推荐”等现象频繁出现。
制度不配套。第一,缺乏较为规范的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我国尚未制定公开选拔职位分析的评价标准和岗位任职资格制度,对与岗位职责特征相适应的知识背景、工作经历、工作实绩、领导能力等则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干部选任随意性过大。第二,缺乏较为规范的提名制度。第三,缺乏规范的干部民主推荐机制。第四,缺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退出机制。第五,缺乏干部完善的试用期管理、服务期管理和日常管理制度等后续管理制度。
三、完善竞争性选拔运行机制的路径与对策
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是用人制度的重大创新,但是对如何解决竞争性选拔的合法性问题、竞争性选拔考核考察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问题、竞争性选拔的’责任追究问题、竞争性选拔的提名问题的研究甚少。本文着眼目前我国竞争性选拔制度发展和运行情况,重点从加快法制建设、扩大选拔范围和层次、创新优化选拔方式、构建科学的考评机制、完善制度配套措施、强化后续培养管理角度进行探讨。
加快法制建设,提高竞争性选拔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第一,加快立法,确保竞争性选拔的法律地位。一方面,通过法律对具体名称概念的含义准确定义,并把其运用范围界定清楚,使用统一规范的法律术语,避免歧义产生;另一方面,通过法律规范选拔的方法和步骤、选拔比例、选拔周期以及考试考察的评价标准,增强其严肃性和制度刚性。通过统一的法律,从工作流程上进一步规范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工作,巩固竞争性选拔制度推行中具有生命力、被实践反复检验、干部群众一致公认的改革成果。第二,把竞争性选拔纳入正常的干部任用体系。竞争性选拔应通过全程公开、民主推荐、考试创新,确保公众直接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使其作为干部任用体制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实行。第三,竞争性选拔的周期应制度化。通过立法的形式确保竞争性选拔的运行周期,是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实现民主管理的最高层次,是纳入法治轨道的实质性步骤,笔者认为每5年届期内开展竞争性选拔两次为宜,届中开展一次,换届时开展一次。
逐步扩大选拔比例,构建竞争性选拔的长效机制。第一,扩大选拔比例。要使竞争性选拔制度成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主体制度,必须要扩大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和层次,逐步向更高行政级别的领导干部扩展、逐步由公开选拔委任制领导干部向公开选拔选任制领导干部人选扩展。第二,因需确定职位。按照“缺什么、选什么”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第三,因岗设置条件。岗位条件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选拔干部的质量,必须立足岗位实际设置竞争性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才能保证选准适合岗位需要的人才。第四,提高初选门槛。坚持做到“五不考虑”,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竞争性选拔的“防火墙”之外,如学历达不到要求、没有相关任职资格、没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没有基层工作经历、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考虑,保证选出来的干部能够胜任工作。
创新优化选拔方式,增强竞争性选拔机制的社会效应。
“公选考试制度作为一种吸纳人才的制度机制,关键不在人才的判定问题,而在人才的选拔合理方式问题。”
第一,实行全程差额。
注重差额推荐的公开性,建立干部选任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注重差额考察的准确性,在比较鉴别中来评判干部优劣,看谁的综合素质更好,看谁更适合岗位需要。注重差额票决的规范性,通过严格的程序保证选人用人讨论的充分性和决策的公正性。
第二,实行全程记实。
实行全程记实制度,抓住事前沟通、推荐、考察、酝酿、决定、任职等干部任免六大环节,规范全程记实方式,建立干部全程记实档案。
第三,实行全程监督。
扩大监督主体,从离退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群众代表中聘请竞争性选拔干部监督员,加强纪检、组织、信访、审计、司法等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沟通,邀请新闻媒体对竞争性选拔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录像,为研究确定人选提供真实、直观的参考依据。
构建科学的考评机制,确保考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一,探索实行“多维考评”模式,优化考试测评。
丰富考试测评方式,可以综合运用情景模拟测评法,实地调研测评法,实务处置测评法、心理素质测试法来测评选拔对象的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以及人际能力。加强题库建设,推进“全国+地方”、“基础+专业”题库建设,以综合素质与适岗能力为目标,建立并完善考官制度体系,确保考官素质的专业性和考官结构的科学性。
第二,创新推行“六环考察法”,提高考察质量。
科学有效的考察包括两点:
一是要丰富考察内容,注重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指标的考核;
二是注重考察的关联性,务必根据选拔的岗位要求和任用条件相结合,全面系统的进行考察。努力改进考察方法,探索推行“民主推荐+民意调查+成长分析+个别谈话+实绩分析+参选动机”为主要内容的“六环考察法”,确保考察水平和质量。
第三,探索实行“2+5”双轨模式,注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2”即笔试和面试,“5”即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任职经历、基层经历、年度考核等5项考察指标,避免“重考试,轻考察”、“考试与考察脱节”、考察方式单一等现象的发生。
第四,建立试用期制度,强化干部日常考核和实绩评价。
对拟选干部建立严格规范的试用期与试用期考核制度,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考评体系,科学确定考评范围,把考察对象的服务对象等关联人员包括在内,健全突发事件专项考核机制,关键看考察对象在突发事件、突出问题的应对能力和领导水平。
强化后续培养管理,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第一,加强跟踪培养,确保“人岗相宜”。建立领导约谈制、结对帮扶制、教育培训制、实践锻炼制,着力提高参选人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二,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干部“能上能下”。完善干部任期制,健全干部辞职制度,改革退休制度,积极探索聘任制,充分吸收借鉴企事业单位中聘任制的经验和做法。
第三,打破制度壁垒,实现人才自由流动。必须突破体制性障碍,打破行业和身份的限制,坚持“五湖四海”的原则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制定完善党政人才、国有企业人才、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建立体制外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有效机制。
第四,完善配套制度。建立权责对称的提名制度、健全提名权、考察权和任用权分离制约机制,做好竞争性选拔制度与后备干部培养制度的衔接。在推行竞争性选拔制度过程中,要逐步完善后备领导干部管理制度,使其建立起培养领导干部提高竞争力的新机制。
;如何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
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主要有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两种。与常规选拔方式相比,竞争性选拔方式有若干自己的特点和优势。首先,用人视野开阔。竞争性选拔干部,能够最大限度地突破身份、地域、部门的壁垒,打破论资排辈、隐性台阶、年龄学历等的束缚,使选人的范围更广、视野更宽,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干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科学配置。其次,过程公平公开。竞争性选拔干部,给予所有参选者以平等权利,程序严谨,过程透明。主要采用理论考试、驻点调研等笔试方法和竞职演讲、结构化面试等面试方法,有利于参选者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的公开平等展现。再次,方法简便灵活。竞争性选拔干部,以考试为主要手段,方法简便易行。同时,依人才状况、岗位特点的不同,可以灵活选择选拔形式和测试方式。最后,效果较好,认同度高。竞争性选拔通过多轮遴选、科学比选,最终选出的干部知识水平、能力素质等与选拔岗位的匹配度和适应性相对较高。竞争性选拔扩大了公众参与,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云南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今何在
然而,年轻干部选拔的目的是为了选出具有潜力和能力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现在距离云南选调年轻干部的时Me:云南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今何在等相关信息,才能有更准确的回答。未来的骨干人才,为社会与国家的繁荣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题,可能需要具体指明选拔时间和地点、选拔对象范围的优秀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间已经过去了一些年头;由于干部选拔的流动性,现在他们的具体去向无法确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大多数优秀年轻干部应该得到了相应的机会和平台去发挥个人才华,他们可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社会组织等领域工作,也可能创业或投身公益事业。他们既是年轻的中坚力量,也是"云南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今何在"是一个较广泛的问
公推比选的适用情形包括
公推(公众推荐)和比选(竞争性选拔)是两种不同的选拔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形。下面是一些适合使用公推比选的情形:
1、社区组织领导选举:在社区组织、学生组织、志愿者团体等领导选举中,使用公推比选可以通过公开征集候选人,并通过公众投票来决定最终的领导人选。
2、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在众多合作伙伴候选人中选择项目合作伙伴时,可以使用公推比选的方式,通过公开征集合作伙伴提名,并邀请项目相关人员投票选择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3、社交媒体活动:在社交媒体上举办活动或竞赛时,可以使用公推比选方式,邀请参与者投票选择最喜欢或最有创意的作品、照片或想法。
4、名人粉丝互动:某位名人或知名人物的粉丝们投票决定某个活动或项目的方向或结果,通过公推比选的方式可以增加粉丝的参与感,并形成一种互动性。
公推比选的结果是通过公众投票来决定的,因此可能会受到公众喜好、主观情感和外部因素的影响。在决策或选拔过程中需要权衡公众意见和专业判断,确保最终结果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在一些情形下,公推比选可以增加公众的参与度,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同时,借助公推比选可以收集广泛的意见和看法,从而得出更具有代表性的决策结果。
一些其他适用于公推比选的情形
1、品牌代言人的选择:当一个品牌需要选择一个代言人或形象大使时,可以使用公推比选的方式,通过公开征集候选人并邀请公众投票来决定最适合的候选人。
2、社区活动场所的命名:当一个社区决定给一个公共场所如公园、图书馆等命名时,可以使用公推比选的方式,通过公开征集命名建议并邀请居民投票,决定最受欢迎的命名方案。
3、学生会或俱乐部的干部选拔:在学校的学生会、社团或俱乐部中选拔干部时,可以使用公推比选,通过公开征集候选人并邀请学生投票,来选出最受欢迎或最合适的候选人。
4、播客或YouTube频道的主持人选择:当一个播客或YouTube频道需要选择一个主持人或创作者时,可以使用公推比选的方式,通过公开征集候选人并邀请观众投票,来决定最适合的候选人。
5、社会公益项目的支持者选择:当一个社会公益项目或慈善活动需要选择一位支持者或代言人时,可以使用公推比选,通过公开征集候选人并邀请公众投票,来决定最有影响力的候选人。
禁止或限制中小学招生入学时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的影响
禁止或限制中小学招生入学时的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将带来以下影响:busts_in_silhouette:消除竞争压力取消考试或变相考试可能会减少学生之间的竞争压力,让学生更加专注于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考试成绩。:chart_increasing:多元化评价标准禁止或限制考试或变相考试,可能会促进学校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标准,例如学生的个性、兴趣、特长等,这有助于发现每个学生的不同之处,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family_woman_boy_boy:促进平等机会禁止或限制考试或变相考试,可以减少家庭背景和经济条件对学生入学的影响,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学生都能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学校。:school:改善教育质量禁止或限制考试或变相考试,可以让学校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改善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thinking_face:面临挑战禁止或限制考试或变相考试,可能会引起一些家长和学生的担忧,他们可能担心学校的录取标准不够明确,难以判断自己是否能够入学。此外,也可能存在一些学校利用其他选拔方式来选拔学生的情况,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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