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竞争是管理的竞争?竞争管理的主要内容
本文目录
- 未来竞争是管理的竞争
- 竞争管理的主要内容
- 怎样评判竞争管理模式
- 如何对企业的竞争优势进行管理
- 经济法名词解释:竞争管理关系
- 265 两点内部竞争管理方法
- 管理和竞争是什么关系,谈管理常常要谈竞争和淘汰,竞争刺激了管理向前发展吗
- 论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管理
- 竞争关系是如何形成的
- 竞争环境下的绩效管理如何做丨学习笔记
未来竞争是管理的竞争
朋友相中了一个很有朝阳的产业,至少从目前来分析还是一个很有赚钱机会的行业,可是因为合伙人之间的问题,做的不尽如人意,矛盾比较多,埋怨的事情比较多,两人之间很难沟通,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两个人都很难去互相包容,艰难的时候,都很无奈的控制着自己,对方都以为自己在忍让,感觉自己都在无尽的克制,做事也是完成任务式,你不情我不愿的,内耗比较多,没有激发真正的动能,事情做得自然就不好了,到了非分不可的时候,又感觉在惺惺相惜,多少有一点遗憾之情在里面吧,恰好读到一本关于企业管理的书说的是“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这三大能力被称为要在未来社会中获得成功的三大能力,其中沟通能力又是最关键的能力。 未来竞争是管理的竞争。 竞争的焦点在于每个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的有效沟通之上。只有与人良好的沟通,才能为他人所理解。 只有与人良好的沟通,才能得到必要的信息。 只有与人良好的沟通,才能获得他人鼎力相助。企业造成最大比例损失的原因,不是技术不精良,不是人手不够多,不是资金不到位,而是企业方方面面的沟通不顺畅。平均来看,沟通不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企业总损失的70%。 如何做到有效沟通。 这是一门大学问,不是几句话就能说的清楚的,不过也说一点点自己粗浅的认识吧,人无法只靠一句话来沟通,总是得靠整个人来沟通。 一个人必须知道说什么。 一个人必须知道什么时候说。一个人必须知道对谁说。 一个人必须知道怎么说。一个人在沟通前都得用心地思考:这次沟通的目标是什么?我要实现什么样的结果? 平行沟通。 工作中我们都有同感,哪怕是一个单位的部门之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去跟部门负责人汇报沟通某一件事,结果肯定没有那么理想,这种地位悬殊越大,信息趋向于从地位高的流向地位低的。地位的高低对沟通的方向和频率有很大的影响,组织成员间因地位不同而造成的心理隔阂,这种情况被管理学者称之为“位差效应”。因此,做一个简单明了的事,我们更倾向于同级沟通,也就是平行沟通,又称横向沟通,指的是与平级间进行的与完成工作有关的交流。水平沟通具有很多优点:第一,它可以使办事程序、手续简化,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第二,它可以使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相互了解,有助于培养整体观念和合作精神,克服本位主义倾向。第三,它可以增加员工之间的互谅互让,培养员工之间的友谊,满足员工的社会需要,使员工提高工作兴趣,改善工作态度。
竞争管理的主要内容
竞争管理又称竞争策略,其中心内容是寻找在某一特定产业或市场中建立竞争优势。而所谓的竞争优势,不外是指企业具有某种其竞争对手所无或相对缺乏的特殊能力,以便能更有效、更经济、更快捷地为顾客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 一般竞争战略 一、较低成本战略(Lowercost) 面对庞大的市场、消费者众多,企业可考虑采用成本领先(costleadership)战略去建立竞争优势。此种战略的要诀是通过规模经济以减低平均支出,同时借大量生产(mass producton)取得专业化的工作效率,使整体成本下降,产品价格得以定位于较同业低,竞争优势由此产生。 二、差异化战略(differentiation) 利用匠心独具的构思,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程序,新奇奥妙的原料配方,别具一格的服务形式,企业可以设计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产品,即使产品本身并无稀奇之处,通过广告及包装也能树立产品的独特品牌形象,达到差异化的效果。 差异化战略可实施于广阔范围市场或狭窄范围市场。在狭窄范围市场的情形下,差异化战略付诸实行的对象是一小群有特别需要或嗜好的消费者,所以有称为聚焦式的差异化战略。应当指出,虽然采用一般战略可以帮助企业建立竞争优势,但此种优势能否有惊无险地长期维持下去,都不是绝对可以如愿以偿的。原因是唯妙唯肖的模仿能够打破差异化的优势,而低成本的优势也会因技术转变而烟消云散。因此,要获得持续性的竞争优势,企业应密切注视竞争对手的一举一动和产业中的各种变化,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 三、日本式竞争战略 大前研—是著名的日本管理学者和资源企业管理顾问,在日本享有“战略先生”(Mr.strategy)的雅号。他钻研日本的企业竞争战略多年,对其运作过程及精义所在了如指掌。他认为日本企业之所以在世界各地商业竞争中取得空前的成功,实有赖于日本企业家的独特战略思考模式。说得简单一点,日本企业家非常重视与竞争对手比较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competitive position),因此,日本企业的经营方针无一不以增强本身的竞争地位为依据。从这个大方向演绎出一套完整的竞争战略。 一、强化企业的经营职能性差异(intensity functional differentiation) 集中稀有的宝贵资源重点出击,使之用于某一关键性的经营职能,是此项战略的核心指导思想,一家企业,即使其人力、物力与竞争对手相差无几,也可获得竞争优势,办法就是事先确定什么是提高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的成功要素,然后明智地将资源重新调度分配,借以改进在该成功要素方面的表现。一般来说,在不同的产业领域中,成功要素分别维系于竞争者如何发挥最具决定性的经营职能。 二、利用对手的弱点(exploitcompettor’s weakness) 如果在同一产业领域中,所有竞争者都懂得分析成功要素,努力施行强化经营职能性差异的竞争战略,那么结果将会是没有任何竞争者可以取得相对优势,因为同等的活动会互相抵消,使各竞争者无法凸显其独特优胜之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尽量看准对手的弱点,乘弱而入,才有建立竞争优势的机会,要清楚掌握对手的弱点,企业务必将自己的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作一详尽的比较,这样做可以提供线索,为企业定价和成本构成方面奠定竞争优势的基础。 三、不断问为什么(ask“why-whys”) 市场竞争状况的特征之一是瞬息万变,因而企业不能寄希望依靠其要素而取得历史不衰的竞争优势。从长远看,没有一个成功要素是稳定和无限制性的。有一种看似非常简单,但却极其有效的办法是不断地问:为什么?特别是一些普遍为人接受的产品设计及生产运作概念,更值得质疑。只要不厌其烦地多问为什么,我们就一定可以发掘更多打破常规,价值非凡的意念,并把这些意念应用到生产、市场营销和工程设计上来,必然会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四、为使用者寻求最大利益(Maxmize user benefit) 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顾及使用者的需要才能吸引用户购买。要满足用户的需要,提高销售量,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应尽可能考虑用户的利益。愈能为用户带来更大利益的产品,在市场上愈受欢迎,愈有竞争力,这是不容置疑的。不过,限于资源,企业无法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考虑到用户的最大利益;企业所能做到的,是如何在某些客观条件的限制之下,选择若干个具有战略性的设计变量,做为奋斗目标。
怎样评判竞争管理模式
1.完全独占:指只有一个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提供一定的产品或服务。如果有部份替代品或者出现了紧急竞争危机,完全独占者会投入更多的服务和技术作为对新的竞争的进入障碍。另一方面,一个守法的独占者通常根据公众的利益把价格降低并提供较多的服务。2.垄断:由少数几个大企业提供从高度差别化到标准化的系统产品。有两种形式:纯粹垄断是由几家提供本质上属于同一种类的商品(如石油、钢铁)的企业共同瓜分市场,新进入者会发现只能按现行价格定价,除非它能使其服务与他人有所差别。如果竞争者在其所提供的服务方面不分上下,那么赢得竞争优势的唯一办法只能是降低成本;差别垄断是由几家提供部分差别的产品(汽车、相机等)的公司组成,在质量、特性、款式或者服务方面可能出现差别,竞争者可在其中一种主要产品的属性上寻求领先地位,吸引顾客偏爱该属性并为该属性索取溢价。3.垄断竞争:该行业和市场由许多这样的公司构成,它们能从“整体上或部分地”区别出提供各有特色的产品或服务,如餐厅、美容院等。竞争者趋向于针对某些他们能够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的细分市场并索取溢价。4.完全竞争:该行业和市场由许多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公司所构成的,彼此之间的质量、价格等差别很小。除非广告能产生心理差别,否则就没有竞争者会做广告。分销商要获得不同的利润率,只有通过低成本生产或分销来实现。
如何对企业的竞争优势进行管理
知识管理和企业持续竞争优势 时间:2005-06-08 21:48:38 作者:吴晓松 李怡靖 来源:经济问题探索 阅读次数:805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竞争的加剧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的重要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显现和证明。组织学习、知识管理、组织创造新知识的能力得到相当的重视。随着知识成为最重要的生产和战略资源,组织成功越来越依赖于其生产、获取、传播知识的能力,知识管理成为企业创建和维持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企业的核心能力在于对知识的有效管理,在于学习和获取企业持续发展所需的组织知识,尤其是集体的隐性知识,而与企业知识密切相关的知识学习能力决定了企业的知识积累,从而成为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本文将探讨企业如何管理隐性知识资源去创造持续的竞争优势。 1、竞争优势理论--从企业资源观到企业知识理论的发展 战略管理领域最基本的问题是组织如何获得和维持它们的竞争优势。围绕着企业如何获取竞争优势,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各种理论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竞争优势根源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关的理论研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以波特的产业分析理论为代表的竞争优势的外生论。二是以资源基础论、企业能力理论和企业知识理论为代表的企业竞争优势内生论。波特认为决定企业赢利能力首要的和根本的因素是产业吸引力,产业吸引力由五种力量—竞争对手的入侵、替代品的威胁、现在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以及客户和供应商讨还价的能力决定。通过对这五种竞争力量的综合分析,能够判断一个产业的赢利能力,以及某产业中的企业获取超出资本成本的平均投资收益率的能力。他认为在产业结构稳定的前提下,企业的竞争优势取决于企业在产业中的相对地位,因此,企业选择一个正确的产业是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产业分析法提供了制定战略的具体分析方法,指明了获得优势的具体途径,具有良好的操作性。然而,它过分强调企业的外部环境,强调“定位”,忽略了企业的内部差异,即竞争优势的企业内在来源,诱导企业进入一些利润率很高但与自身竞争优势毫不相关的产业。特别是罗曼尔特的分析揭示出:“产业内不同企业所获利润的差异往往大于产业间的利润差异”,引发了人们对于传统战略理论将竞争优势完全归功于行业结构和市场力量的质疑,越来越多的人把战略分析的重点转向了企业内部。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20世纪80年代以来竞争战略的聚焦点,就可以发现企业竞争内生论大致经历了从“基于资源的企业理论”到“基于能力的企业理论”再到“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三个阶段。企业资源基础理论从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入手,指出企业竞争优势的差异是由于企业资源异质性,即企业的竞争优势依赖于企业内部的异质的、稀却的、难以模仿的、无法替代的专有资源。企业内的资源有很多种,而经营者往往困惑于无法确定自己的独特专有资源在哪里。 一批战略管理研究人员对资源基础理论进行了发展,以期更好地回答: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是什么?企业如何维持竞争优势?在对一些成功的典型进行剖析之后,哈默和普拉哈拉德于‘“年提出了企业核心能力理论,两位教授认为,凡是持续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持续不断地开发和强化企业的某一能力,并通过这个能力形成竞争优势,他们认为决定企业竞争优势的能力是企业多方面的资源、技术和不同技能的有机结合,而不是单纯的企业资源,能力理论扩展了对资源的认识,虽然对竞争优势源泉认识前进了一步,但并没有对为什么企业拥有核心能力以及一些企业在获得了核心能力的同时,反而会因出现“核心刚性”而失去核心能力作出解释。通过对核心能力的不同描述以及测度企业竞争优势的四个尺度:创新能力、难以模仿、可持续性,学习能力的分析,企业知识理论认为决定企业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是企业拥有的知识和与知识密切相关的认知学习能力。 Hamel在企业核心能力定义中概括了下面几个要素,首先,核心能力是生产技能和技术流派的结合,不可能以个人技能或个别团队的形式存在,通常是以多种能力集合体存在;其次核心能力是学习的结果,是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混合&第三核心能力是持久的,因为它们难以被模仿;第四通过融入一系列的公司产品或服务’它们能够进入新的市场。在各种不同的文献中,隐性知识对竞争优势的贡献常作为主题表述的,这些涉及从技术创新管理和对企业独特的、积累性技术知识的强调到学习型组织和对知识资产的管理。企业最为核心的能力往往是那些难以编码的、隐含的、与企业的经验和历史紧密相连的知识,企业通过实施知识管理、逐步积累和提升经营过程中的隐性知识,管理员工的经验和技能,从而形成企业独特的核心能力,保持持续竞争优势。 2、竞争优势 竞争优势的概念即不易描述也不易解释,的确,很少有评论家给它下一个正式定义。对于“竞争优势”本身,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定义。波特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对竞争优势进行深入的研究,他认为企业竞争优势来源于企业为客户创造的超过其成本的价值。Grant指出过去人们认为竞争优势源于企业较之竞争对手获得更高收益的能力。然而,尽管长期收益性被普遍用作企业较高绩效的指示器,但是这种对竞争优势的看法过于简单化。事实上,一个企业即使它的收益不比其竞争者高很多也可能拥有竞争优势。例如,一个公司可能选择优先投资新技术以获得市场份额,增加顾客满意,而不是获得目前高额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可能帮助企业在将来形成和保持竞争优势。 正如对竞争优势的定义有不同的观点一样,对哪些因素能产生和维持竞争优势也有不同的认识。这对于试图理解为什么一个企业能获得比竞争者强的优势,是什么决定了它超过对手的竞争能力是非常重要的。竞争优势最初源于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环境的变化能够使企业通过改变所面临的竞争形势引发竞争优势。例如,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潜在的高效益来源,然而竞争优势最终依赖于企业改变经营方式的能力。竞争定位学派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是单个企业拥有的比竞争对于能够更加卓有成效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解决各种难题的能力,竞争优势依靠企业改变经营方式的能力,这种的观点过分地强调“定位”,即通过选择一个好的行业或行业细分来获取竞争优势,而忽视了竞争优势的企业内在来源。资源或能力学派则认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在于企业具有基于企业内部资源的竞争对手难于模仿的核心能力,这种能力能够使企业持续较之竞争者给顾客创造更大的顾客价值。 3、知识管理: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 近几年,人们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在培育和维持竞争优势过程中知识的作用上,的确像野中所说:“知识是持续竞争优势的一个来源”。事实上,在今天动荡多变的环境中,企业拥有的知识和价值仅仅能提供暂时的竞争优势。要维持持续竞争优势需要依靠组织比竞争者更快地创造、传播和使用新知识。企业利用知识创造持续竞争优势的途径有两种,首先,企业要生产其他企业几乎不可能复制的内部知识,即隐性知识;其次,企业应该形成较强的知识管理能力从而进行不断地知识创新。 (1)变难以模仿的隐性知识为核心能力 各企业所面对的外部环境从客观上说都完全是相同的,但由于企业的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不尽一致,所以它们所能发现的市场机会也不相同。因此,企业核心能力理论的核心概念应是知识。知识从广义上可划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类,前者是有形的、可以识别的,可以用语言、文字、数字等表达、传递。因而,尤其是通过信息和通讯技术的使用,它可以相对容易地融入组织战略。隐性知识来源于个体对外部世界的判断和感知,这种判断和感知具有极强的个体性,难以用语言清晰地表达出来,难以识别、常以个人知识的形式保留在个人的头脑中,是个人技能的基础。两类知识互为补充。隐性知识有四类:难以约束的技能知识(know how,知道怎样做的知识)、心智模式、解决问题的方法、组织惯例。在企业中,经验、技能和心智模式是企业重要的财富,是隐性知识的具体形式,是企业最为核心的能力,而且由于这种知识往往是隐含性的、未编码,因此也是不易被模仿的,是企业最为持久的竞争能力所在。研究表明,隐藏在能力背后并决定企业能力的是企业掌握的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源,因为隐性知识比显性知识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所以获取、传递隐性知识的能力成为开发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 (2)组织学习:获取竞争优势的动力 核心能力的形成要经历企业内部独特资源、知识和技术的积累与整合的过程。通过这一系列有效积累与整合,使企业具备了独特的、持久的竞争力。企业知识理论也认为,隐藏在核心能力背后并决定核心能力的是企业掌握的知识。企业核心能力也表现为知识和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是通过不断的组织学习而得到和更新的。如果把组织中的个人通过学习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成为能力“基因”,那么企业组织中一个团队通过学习而形成的知识体系就构成了单项核心能力,而整个组织的学习则整合单项核心能力,构成了一个能力体系,形成了企业整体核心能力。也就是说,学习是使企业的个体能力向组织能力转化、最终形成核心能力的必要手段。知识的共享、经验技能和失败教训的共享,是企业组织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知识共享可以使个人的能力、知识转化为企业集体的组织能力和知识。 企业竞争优势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企业的学习能力,学习能力是开拓新的竞争优势的根本。彼得·圣吉指出,未来唯一持久的优势,就是有能力比你的竞争对手更快地学习,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核心能力,核心能力表现为一些知识和技能,这些知识和技能只有通过不断的组织学习而得到更新,因此核心能力的培育和组织学习是不可分割的。与企业知识密切相关的个人和组织的学习能力决定了企业的知识积累,从而决定了企业的竞争优势。组织学习是一个企业获取、创造和传播知识的过程,是对存在于组织内外的知识加以收集、存储、传播、运用并融合的一系列活动。企业竞争的基础是企业获取、传播、共享知识的能力,而获取知识和能力的基本途径是学习。由于企业的知识和能力不是每一个员工知识和能力的简单加总,而是员工知识和能力的有机结合,通过有组织的学习不仅可以提高个人的知识和能力,而且可以促进个人知识和能力向组织的知识和能力转化,使知识和能力聚焦,产生更大的合力。通过有组织的学习使企业内个体和群体之间能够高效率地理解和交流知识。首先,必须学习企业生存所必需的外部知识(显性知识),其次,还要学习和积累经营活动中的经验和知识。 4、总结和结论 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普遍认为知识资本比土地、劳动力和物质资本更重要。相反,隐性知识和优秀的知识管理能力是形成不可模仿的竞争优势的关键,隐性知识可以在组织内广泛地传播而难以被其他公司模仿,较高的知识管理能力是迅速获取和传递新知识的基础,员工个人学习与组织学习成为企业构筑竞争优势的关键,这种学习不但是知识的学习,而且还要强调心智模式的修炼。因此,一旦一个组织建立了基于隐性知识的竞争优势,竞争者是很难与之相比的。它可以通过保持隐性知识优势来维持这种竞争优势。
经济法名词解释:竞争管理关系
竞争管理关系是国家竞争管理机关在依照职权监督,管理市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也即国家竞争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形成的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竞争是市场主体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自发性行为,竞争对手之间有着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他们在竞争中总是处处从自己的利益考虑来决定竞争行为,幻想通过竞争者自身的行为以克服或消除竞争中出现的扭曲竞争机制的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承担起这项责任,而政府则责无旁贷。因为,在当今社会中,只有政府才具有权威,才有能力把竞争者之间相互冲突的利益加以调和。与竞争关系不同,竞争管理关系在本质上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范畴,其特点是:(1)竞争管理关系必须以具有管理职权的竞争管理机关作为一方当事人,即管理者必须是具有管理职权的管理机关,被管理者只能是市场竞争主体;(2)管理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一方依法享有管理权,另一方则依法承担接受管理的义务,被管理者必须服从于管理者的权威;(3)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参与竞争,而是为了保护公平竞争以及限制或制裁已经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4)竞争管理关系的发生既不依市场主体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依管理机关的意志为转移。管理机关不履行管理义务,被管理者不依法接受管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关系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具体表现,而管理机关的管理行为是否适当,不仅会涉及到被管理者的利益和管理者的威信,而且也会对能否建立一个有效的竞争机制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竞争管理同样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按照市场规律和法律规定进行。
265 两点内部竞争管理方法
第一部分 《建立无边界扩张组织》课程要点 在组织内部怎么样打造一种信任关系?可能只能靠你对核心价值观的一以贯之。 第二部分 练习题 请结合你自己的公司或创业经历,具体分析一下你在组织内部建设过程中都遇到了哪些困难,又是如何克服这些困难的? 内部竞争管理方法 在消费者为中心的C2B或者C2M趋势面前,传统企业组织方式正面临严峻考验。企业正着眼于:实现同消费者的充分互动,以及利用外部力量形成快速反应的社会化协作网络。这样在最大限度调动内部员工的积极性的同时,也加大了企业内部竞争。那些能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取得良好绩效的“创意精英”或中小规模“创意精英”团体,将获得更强激励和更多资源。企业组织内部建设中,管理内部竞争变得非常重要。 在C2B导向的女装品牌韩都衣舍的内部组织管理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三人小组制”孕育了数十个品牌,具有开拓精神、与消费者连接紧密的多名员工已成为品牌创始人,极大的实现了自我价值。他们的具体方法是: A.责权利公开透明化每个小组你的责任是什么?权力有哪些?相关利益是多少?每到月底你自己都可以算出来,非常公开透明。 B.彼此竞争规则简单、可操作- 每天进行小组的业绩排名 每天早上10点钟,发昨天的销售排名。有了这种排名,加入了游戏化成分后,整个公司的气氛就极为活跃。 - 和平离婚制 每个小组的奖金分配,是由组长来决定。比如,业绩好的三人小组,奖金怎么分呢?假设1万块钱的奖金,组长自己留5000,两个组员2500。但是,如果是业绩差的小组,假设奖金一共就2000块钱,组长会怎么分呢?业绩倒数第一,组长就不好意思再要奖金了,然后两个组员各1000块钱,可问题是,那个拿1000块钱的组员,他怎么想?这很关键。 他会很生气,你虽然一分钱不拿,我好像还要感激你,但实际我只拿了 1000 块钱,人家那个组的拿了 2500 。 当然,在业绩好的组,拿2500的,他也不开心,为什么我就不能拿5000呢? 也就是说,你会发现,不管是做得好的小组还是做得差的小组,组员都有强烈的分家愿望。因此, 企业组织要设计一种制度让他们顺利地分家,要 “ 和平离婚 ” 。 这时候要允许一人小组存在,叫 “ 单身 ” ,并且他还可以再 “ 自由恋爱 ” ,与其他 “ 单身 ” 结成一个新小组。 所以,整体就是一个分裂、组合,再分裂、再组合的过程。 这里边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大家一定要注意, 就是那个倒数第一名的小组的组长 。组员都抛弃他了,他该怎么办?带新人,因为新人就类似于幼儿园的小朋友,什么都不懂。这样,这个组长就又有新机会了。 韩都衣舍的这两点内部竞争管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管理和竞争是什么关系,谈管理常常要谈竞争和淘汰,竞争刺激了管理向前发展吗
其实,如果,您是学习过这个专业的呢,也许,您不会问,也不应该问这个不应在一起的问题。但是,给予我的部分知识,对于管理科学的我国有学习过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只仅仅以百万来计算的非常少的事实,也许,我以最朴素的语言,最最简单的阐释:管理- 是个科学问题。是管理科学的全部,涉及社会生活的全部方面。竞争- 是个市场问题。只有在自由自主的市场里,才存在真正的所谓自由竞争。淘汰- 如果,设定在竞争的定义范畴内讨论的话,淘汰,是竞争的一种结果。被主流放弃。管理的发展- 是这门科学的本质并不依存于任何的其他而存在。曾经先进的,如果没有更先进的,将永远是先进的;即使是有最先进,但是,下一秒有了更先进的,那么,前面的就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客观的存在,不会因为,即使的竞争,而有进退。 但是,在一种情况里,即:狭义的运营单元的管理的圈子里。绝对和相对的发生,是有依存的关系的存在的。
论对市场竞争行为的管理
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1.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点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这一概念表明,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需要指出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也规定了政府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这是作为一种特殊情形加以规定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因此,严格讲,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是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质及其表现作了规定.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这是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社会经济危害界定.(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多种表现形式:1)仿冒行为.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第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第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2)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主要表现是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3)商业贿赂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4)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包括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5)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6)低于成本价格的销售行为.主要指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行为.但不包括以下四种低于成本价格的销售行为:第一,销售鲜活商品.第二,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第三,季节性降价.第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7)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8)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具体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第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第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第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9)商业诋毁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10)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主要指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机关及其职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其主要的职权有:第一,询问权.即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第二,查询,复制权.即有权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第三,检查财物权.即有权检查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第四,强制措施权.即在检查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时,如有必要可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第五,行政处罚权.即对查证属实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罚.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违反该法,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其具体责任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最主要的是赔偿损失.第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有:监督检查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责令消除影响等.第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限制竞争行为监督管理(1)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点1)限制竞争行为的概念.限制竞争行为又称垄断,是指行为人利用自身经济技术优势和某些特权,对竞争对手或顾客的竞争行为或购买行为进行限制,以谋求独占市场和市场垄断利润,损害他人利益,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2)限制竞争行为的特点.限制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从行为的性质上看,限制竞争行为是一种反竞争行为,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竞争行为,只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不是正当竞争行为.第二,从行为的结果上看,限制竞争行为是对市场机制的抑制,即阻碍市场机制使之不能发挥积极作用;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即使市场机制发挥消极作用.第三,从行为的主体来看,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企业或政府,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则只能是企业.第四,从行为的概念本质来看,限制竞争行为的本质是对竞争的实质性限制,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质是违反诚实守信和商业惯例.两者的联系表现在:都是与竞争有关的行为;都是对市场机制的破坏等.(2)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不当的交易限制.主要表现形式有:第一,横向限制协议.即处在生产或流通同一阶段的竞争者之间制定的限制竞争协议.电凸价格固定协议,市场分享(割)协议,产出协议,联合抵制协议,共同行动维持零售价格协议,投标协议等.第二,纵向限制协议.即在不同的生产和流通阶段,在产品的买者和卖者之间签订的限制竞争协议.如维持转售(零售)价格协议,一揽子买卖协议,附不当约束条件交易协议,专供协议,附不当排他条件交易协议等.2)企业优势的滥用.企业在市场获得的经济技术等竞争优势,有些是靠竞争获取的,有些则是依靠其独特的资源独占,独特的地域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依法具有独占经营权等形成的.企业具有优势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滥用其优势,则是不合理的,是违法的.企业滥用优势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第一,直接或间接地强迫交易相对人接受不公平的收购价格,销售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第二,以生产,销售或技术发展施加对消费者不利的影响.第三,在相同性质的交易中,对其他贸易对手采用不同的条件,即实行交易歧视,从而使他们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第四,以对方接受额外的义务作为交易的条件,而这些额外的义务按其性质或商业惯例与该交易并无必然的联系.第五,掠夺性价格,即一个企业在面临竞争的市场地区收取较低价格以便驱逐竞争对手的行为.第六,拒绝提供,即一个处于支配地位的货物或服务提供者拒绝向其他有竞争关联的交易者提供货物或服务,从而使其与自身有关联的企业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3)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所谓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干涉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企业之间及与其他地区,部门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的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部门垄断.指部门为了自身部门利益,运用其行政职权如投资审批权,许可证发放权,资源分配权等,限制和排斥其他部门企业与本部门企业竞争.第二,地区垄断.指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利益,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政策,通过人为设置地方市场的行政性壁垒,如以政府的名义广设关卡,检查站,收费站等,控制和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或控制和限制本地产品流向外地市场.具体表现形式有:第一,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第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主要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3)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由于我国还没有单独的《反垄断法》,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一些限制竞争行为作了特别的规定.因此,对于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类及其法律责任等各方面,都还没有完整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非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条又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3.广告行为监督管理(1)广告的概念和特征1)广告的概念.广告可分为商业广告,社会广告和公共广告.狭义的广告即指商业广告.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广告.2)广告的特征.广告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第一,必须有明确的广告主,即使公众明白该广告是由谁发出的.第二,广告主必须承担费用,这是广告在本质上与其他形式的宣传如新闻报道相区别的基本特征.第三,必须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广告只有凭借一定的媒介载体,才能达到其传播的目的.第四,广告的根本目的是推销企业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2)广告准则与广告审查1)广告准则.第一,广告的一般准则.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是我国所有广告都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表现在广告内容上,这一般准则:①要求内容必须表达清楚.如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等,都必须清楚明确.广告中使用有关的数据,统计资料,引用语等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②不得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现的内容.如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用语.表现在广告形式上,这一一般准则要求广告除应当具有科学性,艺术性外,还必须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因此,要求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第二,有关广告的专门规则.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有关的广告规则作了专门规定,主要涉及有:①比较广告准则.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②涉及专利权广告准则.规定涉及专利权的广告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谎称取得专利权等.③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准则.如规定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④农药广告准则.如规定不得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不得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等.⑤烟草广告准则.如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不得有吸烟形象,未成年人形象等.⑥金融广告准则.如规定股票广告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忠告性语言.⑦房地产广告准则.如规定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晰,准确,明示价格的有效期.⑧新闻性广告准则.如规定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2)广告审查.广告审查是指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内容的查验,核实,认可,以保证广告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广告审查制度主要分为两部分:①广告行政性审查.②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自己所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进行的自我审查.第一,行政性审查.《广告法》规定,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广告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广告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等.第二,广告经营单位的自我审查.指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和发布.(3)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1)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职责.依据《广告法》的规定,我国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第一,监督管理广告市场的准入,依法履行广告经营登记的职能.凡申清设立广告公司,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后方可登记注册,从事广告经营.第二,对各类广告活动以及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第四,监督管理户外广告.2)虚假广告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虚假广告是指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广告.虚假广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有: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罚款;没收广告费用;依法停止其广告经营业务等.虚假广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广告违法行为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我国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广告违法行为一般规定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责令改正,罚款,停止广告经营业务等.4.商标的注册与保护(1)商标的概念,构成要素及商标的种类1)商标的概念.商标是由文字,字母,图形,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这些要素组合构成的,用以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销者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标志.2)商标的功能.一般来说,商标具有以下四方面的功能:第一,具有区别商品和服务的功能.第二,具有表示并担保商品,服务质量的功能.第三,具有广告功能和促销功能.第四,具有财产功能.注册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一项无形财产权,与其他财产权一样,可以用来投资,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并从中受益,也可以转让所有权.3)商标的构成要素.依据新的《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在这些构成要素中,可以是其中的某一项,也可以是其中的某两项甚至多项要素构成一个商标.三维标志是指由长,宽,高三种度量组成的立体标记.4)商标的种类.第一,根据商标结构,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第二,根据商标使用对象,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第三,根据商标使用,商标可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第四,根据商标注册与否,商标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第五,根据商标的特殊性质,商标可分为:防御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驰名商标等.(2)商标的注册1)商标注册的概念.所谓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为取得商标专用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由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核准该商标注册,从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第一,自愿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自愿原则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所有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由其自己根据情况自行决定.但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即实行强制注册.第二,申请在先原则.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提出了注册的申请,只给申请在先的商标予以注册.3)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条件.依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当具有可视性.所谓可视性,是指能够让人看得见.第二,应当具有显著的特征.其基本要求是能够将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类商品或者不同服务者提供的同类服务予以区别开来,使人便于识别.显著性是商标的本质要求.第三,不得与他人已经取得的权利相冲突.具体说,依据《商标法》规定,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第四,不得使用《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禁用标志.如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红十字,红新月等.4)商标注册的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后,予以公告.初步审查是指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的有关规定.初步审定的商标不等于是核准注册,还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还需要经过公告程序.公告的目的,是可以将商标注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5)商标的异议.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3)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其保护1)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概念.注册商标专用权即商标的独占使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排斥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专用权还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权利:第一,商标转让权.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有偿或无偿地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第二,商标使用许可权.即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第三,商标继承权.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因死亡或失去经营能力,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第四,商标法律诉讼权.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围绕其注册商标的侵权,争议等商标纠纷,依法享有起诉和应诉的权利.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特征.第一,专用权的独占性.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第二,专用权的时间性.指注册商标专用权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超出了有效期,未进行续展,其专用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3)专用权的地域性.即商标在哪国注册只能在哪国有效.4)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依法经过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中组成的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文字与图形的组合.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已经核准注册在案的某一类别中的具体的商品.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注册商标专用权仅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它表明的是注册商标专有权人在自己已经注册核定的商品上独占的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更多强调的是专用范围.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则超出这个范围,不仅包括了注册商标专有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的商标相同的商标,同时还包括了注册商标专有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注册的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使用与自己核定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可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要大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5)商标侵权行为.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第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第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第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人市场的.第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6)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查处.依据《商标法》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第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第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第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第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商标使用的管理1)对使用注册商标的管理.依据《商标法》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第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第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第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第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此外,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未使用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目前我国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为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对这两类商品要求强制使用注册商标.2)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直接投放市场使用的商标.由于未注册商标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依据《商标法》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第一,冒充注册商标的.即指使用未注册商标而标称注册商标或者擅自在商品上标注注册商标注册标记的行为.第二,未注册商标违法使用商标禁用标志的行为.第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5)驰名商标及其特殊保护1)驰名商标的概念和特点.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与一般商标的不同特点在于,在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2)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第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第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第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第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第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3)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管理.依据《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未经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此外,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规定还有:第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三,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问限制.经认定的驰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
竞争关系是如何形成的
竞争管理关系是指竞争主管机关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在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竞争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参与竞争,而是为了维护有效的竞争机制和合理的竞争结构,限制或者制裁已经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实现竞争立法的目的,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政府对竞争的规制行为本身也是要受到法律制约的。如果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职权,就会影响我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竞争法也会对其进行调整。竞争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以公法的手段对传统的私法领域进行调整,在这个调整的过程中,竞争主管机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竞争法体现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干预和调整时,政府的行为必须是有法律依据的。竞争法在赋予竞争主管机关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权限和规范竞争主管机关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程序时,竞争管理关系就成为了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竞争环境下的绩效管理如何做丨学习笔记
一、竞争环境下管理者面临的挑战从企业运营角度:医药环境下不断的变化,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两票制、合规等等,企业拥抱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对企业要求越来越高。从日常管理角度:年轻员工越来越多,但是管理模式是否发生变化?是否适应年轻员工的发展?要知道,现在年轻的员工特别重视自己是否被尊重,有时候,他们往往不是把薪酬放在第一位,而是在于能否真正在公司能学到什么。从员工角度:当下社会的快速发展,节奏越来越快,员工面临各种压力,职业压力、心理压力、生活压力等等,让员工也很难静下心来投身于工作之后,所以有没有一个合理的薪酬,也是管理者需要考虑的,员工能否为公司持续创造价值同样也加上了一个问号。二、竞争环境下绩效管理面临的挑战无论是市场、销售,还是IT,SFE,绩效管理在今天的中国市场,越来越难做,但是还必须接受考核。高指标、时间短、追求结果、客户要求高、竞争对手的挤压、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这些都是残酷的挑战。三、绩效管理中的关键因素1、胜任能力的要求。胜任能力,是指能将某工作中卓越成就者和表现平平者区分开来的个体深层次特征,就如同冰山下那90%的部分,比如说想法、情感、态度等,要能及时的发现,察觉。2、绩效结果与薪酬激励的衔接。胡老师重点解释了自己的HIC理论。员工工作的是否开心,是否做了自己感兴趣的工作,自己的能力是否得到了提升?这三点是重要的衡量标准。3、绩效结果与高潜力人才的培养。高潜力人才的培养,可以使企业不断迸发新的活力,如果说没有对这些人才进行循环的培养,那毫无疑问,当他们感觉这个平台没有使自己继续进步的价值之后,必然会离开这个公司,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更多文章:
2017年春运(2017年2月3号的火车票12306什么时候开售)
2024年4月9日 21:00
我依然 作文(我依然()半命题作文600字,急需!!!!!)
2024年4月27日 16:50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都提出了哪些明确要求)
2024年3月31日 03:10
先秦诸子选读(先秦诸子选读 《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全文 翻译)
2024年4月23日 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