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简章(中戏表演系招生要求)
本文目录
- 中戏表演系招生要求
- 中央戏剧学院在海南招生吗
-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的标准
- 中央戏剧学院2019影视编导招生多少
- 2012年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简章
- 2022年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章程
- 2010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 2018年北京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招生要求
- 中戏报考条件
中戏表演系招生要求
中戏表演系招生要求如下: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华侨、港澳台青年符合年度联合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者都可以报考中戏。
2、报考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不要求统考的专业可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须参加报考专业所有科目的考试。
考试内容:
表演系艺考初试科目一般为:自我介绍、台词(自备)、声乐(自备)、形体、集体小品等;复试科目一般为:自我介绍、台词(自备)、声乐、形体、艺术特长展示、小品等;三试科目一般为台词(命题)、形体(综合测试)、命题即兴表演等。
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简介:
1、开设有话剧影视表演专业,培养掌握表演艺术的创作规律与技能、具有戏剧理论知识、有较高艺术品格和良好艺术素质的表演艺术专门人才,主要教学层次分为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学及博士后研究生。
2、拥有扎实的师资力量,在表演艺术教学、实践上具有丰富经验的教授和副教授,还拥有一批具有开拓精神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工作主要由教研室承担,分为声台词教研室、表演教研室、形体教研室、研究生教研室。
中央戏剧学院在海南招生吗
中央戏剧学院2022年在海南有招生计划。根据中央戏剧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第十五条:中央戏剧学院根据非校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及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各方向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科专业设置有:表演专业,曲艺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音乐剧专业,戏剧教育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的标准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的标准: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档案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华侨、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扩展资料
表演专业考试一般会对报考条件做以下的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 身体健康,考生要求听力正常,双目视力均应在4.8 以上(经佩带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无色盲、色弱。
4、 关于身高体貌的要求,大多学院没有十分确切的规定,不过部分学院对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有一定的规定,基本规定为男身高不低于1.73米,女身高不低于1.62米。
中央戏剧学院2019影视编导招生多少
中央戏剧学院,电影电视系。
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专业2019年招生是25人。学制5年,学费10000元每年。
同系专业还有戏剧影视导演(影视制片),招生40人。学制4年,学费10000元/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招生25人,学制4年,学费10000元/年。
2012年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第一条中央戏剧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是中国戏剧艺术教育的学府,是亚洲戏剧教育研究中心总部所在地,是世界戏剧院校联盟国际大学生戏剧节活动基地。 中央戏剧学院的历史可以溯源至1938年4月10日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至今已经有70多年的历史,其间历经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华北大学第三部,后又有南京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并入。1949年12月,中央戏剧学院正式开办,1950年4月2日,正式召开了中央戏剧学院成立大会,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欧阳予倩、曹禺、张庚、光未然、沙可夫、李伯钊、金山、徐晓钟、王永德、刘国富曾担任学院领导。现任党委书记刘立滨,院长徐翔。 中央戏剧学院教学科研机构设有:表演系、导演系、舞台美术系、戏剧文学系、电影电视系、艺术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戏剧艺术研究所、学报社、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等。本专科专业设置有: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研究生专业设置有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学院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中央戏剧学院坚持现实主义美学原则,继承中华民族美学传统,博采众长,厚基础、重实践,秉承“求真、创造、至美”的校训,致力于为国家乃至世界培养戏剧影视艺术精英人才。学院的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已成为闻名中外的艺术家、学者、教授和作家,他们多次荣获国家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戏剧梅花奖,振兴话剧奖;电影金鸡奖、百花奖;电视金鹰奖、飞天奖以及国际电影大奖如金熊奖、金狮奖、金拐棍奖、金马奖、奥斯卡奖提名等,为中国戏剧影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中央戏剧学院本部坐落在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另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占地335亩的新校区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座功能布局合理,条件设施完备,文化个性突出的现代化校园将展现在世人面前,一流的办学空间和教学设施将进一步促进学院与世界秀戏剧学院的学术交流,并为实现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硬件保障。 面向未来,中央戏剧学院将牢牢把握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拓宽办学思路,加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和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世界戏剧教育的多边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学院的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办学质量,努力使中央戏剧学院全面进入特色鲜明和世界一流的艺术院校行列。 第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三条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央戏剧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五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度的招生计划,审定每年度的招生章程及招生简章。 第七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本科录取原则: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演出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服装)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专业、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高职(专科)录取原则:所有报考高职(专科)层次考生,高考总分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影视表演专业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影视表演专业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考生之前。 艺术设计类(舞台技术)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舞台化装技术、舞台服装技术)专业: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分省按省统考成绩录取。同等条件下,取得我院舞台美术系2012年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优先录取。 电视制片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分省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入学考试 第十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考生兼招。 第十一条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和要求详见我院每年 的招生简章。 华侨、港澳、台湾考生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十二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我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相关说明。 第十四条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第八章毕业 第十六条学习结束后,各科成绩合格者:本科层次学生,颁发中央戏剧学院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层次学生,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内容体现:在我校影视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学院)××专业学习。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中央戏剧学院招生详细情况见每年12月份发布的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04070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邮编:100710 ***隐藏网址*** (在地址栏直接输入中央戏剧学院即可)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中央戏剧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央戏剧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要求,结合中央戏剧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戏剧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现有两个校区,东城校区位于 北京 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昌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 第三条 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考试 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央戏剧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设立“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教学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度的招生计划,审定每年度的招生章程及招生简章。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中央戏剧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央戏剧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当年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中央戏剧学院设立仲裁小组,处理招生考试中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如遇争议性问题,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启动仲裁机制,由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仲裁小组进行仲裁。 第三章 校考专业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艺术 类文、理科考生兼招,统一排序录取。招生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或五年。 第九条 报考中央戏剧学院校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 证书 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涵盖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时,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所有科目的考试,缺一不可。 第十条 录取时考生 高考 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第十一条 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院校第一 志愿 考生。 第十二条 校考专业录取规则: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控制 分数线 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京剧表演招考方向分行当录取,京剧音乐伴奏招考方向分乐器种类录取。 第十三条 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曲艺相声创作表演、音乐剧表演、歌剧表演、偶剧表演与设计招考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 录取分数线 的60%(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2.表演专业(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舞剧表演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45%(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服装、舞台化装、舞台造型体现、演艺影像设计、舞台技术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4.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导演、 电影 导演招考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演艺声音设计、电影声音设计与制作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如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结果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可的最低分数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分数线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按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 云南 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750分满分计算。 第四章 非校考专业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中央戏剧学院非校考专业(招考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招考方向)、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招考方向)、戏剧教育专业、艺术管理专业(演出制作、剧院管理、影视制片招考方向),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五条 中央戏剧学院根据非校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及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各方向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中央戏剧学院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六条 中央戏剧学院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非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低于相应批次线。 第十八条 非校考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根据录取排序原则(第二十条),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条 录取排序原则:录取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综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相同选考科目总分。 第二十一条 中央戏剧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三个月内,中央戏剧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及专业测试复核。复核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央戏剧学院 学费 标准为: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招考方向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戏剧教育、艺术管理专业每学年8000元。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毕业 前最后一个学期签订还款协议,按协议履行还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中央戏剧学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 励志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同时,我院设立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第二十六条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高考体检信息显示患有文件所指学校可不予录取疾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我院所有专业(招考方向)。 新生 入学体检环节经中央戏剧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确认属患有文件所指可不予录取疾病的,取消入学资格;经中央戏剧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 学习 ,但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高考体检信息不满足《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考生,不宜就读戏剧教育专业。 第二十七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招考方向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国家及学院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隐藏网址*** 第二十九条 中央戏剧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央戏剧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0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中央戏剧学院是教育部直属艺术院校,是中国戏剧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是亚洲戏剧教育研究中心总部所在地,是世界戏剧联盟大学生戏剧节基地,是世界著名的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1950年4月正式成立,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学院前身是延安鲁迅艺术学院、华北大学文艺学院及南京国立戏剧专科学校。欧阳予倩、金山、徐晓钟、王永德先后担任院长,曹禺、张庚、光未然、沙可夫、李伯钊等戏剧家曾担任过学院领导。现任党委书记刘国富,院长徐翔。
中央戏剧学院的“戏剧戏曲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学院教学科研机构设有:表演系、导演系、戏剧文学系、舞台美术系、电影电视系、艺术管理系、基础教学部、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戏剧艺术研究所、学报社、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等。
学院本专科专业设置有:表演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研究生专业设置有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学院设博士后流动站。
中央戏剧学院的校训是:求真、创造、至美。建院50多年来,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原则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我国民族艺术的美学精神并广泛吸收西方现代戏剧中一切有价值的成果。在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学生的基本功、基本技能、基础理论与独创性素质相结合;坚持专业水平与道德情操并重。在艺术教学与实践中积累了深厚的艺术教育经验。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自己的办学风格和教育体系。有着精湛的学术传统和较高的学术地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学院培养了近万名毕业生,他们中有多人多次荣获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戏剧梅花奖,振兴话剧奖,电影金鸡奖、百花奖,电视金鹰奖、飞天奖以及国际电影大奖如金熊奖、金狮奖、金拐棍奖、奥斯卡奖提名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此外在中央戏剧学院学成回国的留学生遍布五大洲,成为传播中国戏剧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使者。
新世纪给中央戏剧学院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我们将努力拓宽办学思路,加大教学与管理改革力度,在重点抓好本科、研究生教育和进一步提高传统学科优势地位的同时,努力开拓和办好新兴学科,适应与日俱增的社会文化市场需求,努力使中央戏剧学院全面进入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艺术院校的行列。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央戏剧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度的招生计划,审定每年度的招生章程及招生简章。 第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本科录取原则: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演出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技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专业、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成绩达到满分的60%,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专科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所有高职(专科)层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录取时统考科目总分须达到北京市艺术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艺术设计类(舞台技术、舞台绘景技术)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舞台化装技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专科)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排名在专业考试合格的高职(专科)之前。编导(剧本创作)专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省按专业课总分和高考总分相加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电视制片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分省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考生兼招。
第十一条 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和要求详见我院每年
的招生简章。
华侨、港澳、台湾考生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十二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我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相关说明。 第十四条 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第八章 毕业
第十六条 学习结束后,各科成绩合格者:本科层次学生,颁发中央戏剧学院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层次学生,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内容体现:在我校影视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学院)××专业学习。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详细情况见每年12月份发布的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04070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邮编:100710
***隐藏网址***
(在地址栏直接输入中央戏剧学院即可)
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10-84933726
地址:北京市仰山路9号。
邮编:100107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18年北京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戏剧、影视艺术研究人才。其应具备坚实深厚的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学科修养,能从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理论及实践等领域研究,深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前沿研究,对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系统、科学的研究与创见,能够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文化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创作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学习方式、学习年限
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专业目录);学习年限均为3年。
学院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应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遵守学院考勤制度,服从学院课程安排。
三、报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可打印后签字,须提供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当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证书和成绩单)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论文内容为相关学科领域,字数在20000字以上,论文在知网可查;不包含待发表论文及用刊证明等),并须在复试阶段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方能录取。
(六)现役军人应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大军区政治部盖章同意的《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研究生登记表》)
四、报名
中央戏剧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2018年实行“申请-审核-考试”的考试方式。请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及附件,完成以下报名环节,并按照要求提交报名、审核材料。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未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进入以下(三)(四)环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月5-11日(截止时间为1月11日22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方式: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博士网报”页面,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按照要求填写附件《课题研修申报书》,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邮箱:bszs@zhongxi.cn。考生可同时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学科领域)论文及艺术实践证明等材料(word格式)。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专家本人填写并亲自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至邮箱:bszs@zhongxi.cn,须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被推荐人姓名。
4、港澳台考生参加网报,报名手续同祖国大陆考生,须经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参加现场确认;外国来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不参加网报,须经留学生管理处审核后参加现场确认。(港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处电话+86-10-56620498)。
(二)考试资格审核
1、学院对考生提交的《课题研修申报书》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每位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由三名专家评审、其中两名评审专家评审成绩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生所报考的导师、考生的硕士生导师以及推荐专家执行回避制度。
2、综合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评审情况、《专家推荐书》、先修学历、考生提交的论文及艺术实践证明等材料,确定通过考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3、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3月20日前在中央戏剧学院公示。
4、考生的《课题研修申报书》所确定的研修课题,即为考生在学期间的研修课题,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三)汇款支付报考费
考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汇款支付报考费。
汇款日期:2018年3月21-28日。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为200元/人、考生以银行汇款的形式汇到我院账户(汇款时应注明“博士生报考费”及考生本人姓名)。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户名:中央戏剧学院;账号:332456018721。
港澳台考生及外国来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报考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现场确认
1、时间:3月27-28日,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层),联系电话:010-56620342。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赴现场进行。
2、《2018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后,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本表,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或者“同意报考非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所填写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应与本人报考的研究方向相符)的意见,并签字盖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非院系)签章,档案在人才市场的往届生由人才市场签章。公章打印无效,电子签章无效。未提供上述签字盖章材料者,不予准考(港澳台考生无须盖章)。
3、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
(1)填写、签章完整的《2018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三张本人照片(2寸彩色证件照);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专业技术职称水平相当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中需按要求提供专家的联系电话,推荐书使用中文书写,手写签字);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阅意见书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等(应届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应当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于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不提交上述第3项材料,需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结业证书、成绩单)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
(6)《课题研修申报书》,以及与所报考专业有关的论文(限已经公开发表的)、艺术实践证明材料;
(7)汇款收据(交复印件,验原件)。
网上报名信息通过审核、规定日期汇款支付报名费、现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外国语。(2)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政治理论)。(3)业务课3-4门。(4)口试(面试)。(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
报考导演系的考生,“导演理论”科目须成绩合格(满分100分, 7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导演理论”成绩合格者名单将于“导演构思”科目考试前通知考生。
(二)考试时间、地点:2018年5月7-11日,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除《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注明外,每位导师招生人数最多不超过两名,学院预计招生总数不超过28名。招生人数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为准。因专业目录中所列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之合,大于教育部最终下达给学院本年度的博士招生计划,博士生导师最终招生名额的确定,按《中央戏剧学院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的规定》(见附件2)执行。因上述原因(总)名额所限,可能会出现导师名下第一名不能录取的情况,请考生认真阅读文件,了解学院文件后审慎报考。
(二)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序,并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与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入学考试成绩排序依据为:
1、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合格标准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按导师分别排队);各科合格标准在考试结束两周左右划定、公布。
2、总分折算公式:“外国语+中外戏剧名著分析+业务课考试科目2+业务课考试科目3+专业面试(口试)。
总分相同按专业面试(口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总分、专业面试(口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业务课考试科目3”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学院将按照《中央戏剧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要求,且符合《中央戏剧学院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及岗位工资标准的规定》,进行拟录取工作。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在本专业方向内,按排名先后,经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 并综合考虑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后,进行调剂拟录取。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拟录取原则及名单向社会公示。我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须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取消入学资格。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的待遇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参加考试的往返路费、录取后赴校的路费、行李托运费等,由本人自理。在学期间待遇由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2018级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北京生源(含定向和非定向)不安排住宿;非京生源(含定向和非定向)在昌平校区安排住宿。
九、学费标准
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10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学院建立奖助体系,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留学生学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就业
考生可报考定向(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院,我院、考生及其档案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录取协议)或非定向(录取后档案转入我院)博士研究生。
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我院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历年试卷。
社会上以“中央戏剧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与中央戏剧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受骗。
(三)对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或考试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伪造替代、抄袭雷同或作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zhongxi.cn
中央戏剧学院北京昌平校区地址(邮件寄送请使用顺丰95338):
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温都水城附近)中央戏剧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02209
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天通苑北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地铁2号线安定门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快速公交3线请乘坐安定门—温都水城线路。(快3公交车有三条支线,请注意选择安定门—温都水城线)。
联系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56620342 (未尽事宜及疑难问题)
(010)56620341 (考试资格审核相关问题)
纪检监察办公室
(010)56620371
点击附件下载:
2018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知-终稿171207.doc
附件2:招生名额文件.doc
附件3:课题研修申报书.doc
附件4:专家推荐书.doc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招生要求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招生要求如下: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中央戏剧学院。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5、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报考。
普通人考中央戏剧学院需要联考和校考的合格证。普通人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考中央戏剧学院的考生,首先需要在所在省参加艺术类联考,比如表演类联考、导演类联考等,拿到所在省的联考证之后,一般是在年底12月份,上中央戏剧学院的官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会有考试的具体要求和时间,通过之后会拿到一个文化课考试通知书。
接下来就是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了,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在提前批次报考中央戏剧学院,并时刻关注录取动态。拿到文化课考试通知书,高考以后,填志愿时填报该院校,如果专业靠前,文化课也过线,那么恭喜就被录取了。
中央戏剧学院的优势
1、专业教师团队: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这些教师大多是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和艺术家,他们能够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指导和艺术指导,帮助学生发展自己的才能和艺术风格。
2、多元化的专业设置:学院设有多个专业,涵盖了戏剧表演、导演、编剧、戏剧影视文学、舞蹈等领域。这为学生提供了广泛选择的机会,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天赋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3、艺术资源和设施:学院拥有良好的艺术资源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学生可以利用学院的剧场、表演工作室、录音室、舞蹈室等设施进行专业实践和创作工作。此外,学院还与各种艺术机构和剧团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参与演出的平台。
4、艺术活动和演出机会:学院定期举办各类艺术活动和演出,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和实践技能的平台。学生可以参与各种话剧、歌剧、舞蹈演出和其他创作项目,锻炼自己的艺术表现力和舞台能力。
中戏报考条件
中戏艺考表演系需要的条件如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专科学校(初中层次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毕业一年以上的学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两年以上)的社会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档案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华侨、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
拓展知识:中戏表演系考什么
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艺考初试科目一般为:自我介绍、台词(自备)、声乐(自备)、形体、集体小品等;二试科目一般为:自我介绍、台词(自备)、声乐、形体、艺术特长展示、小品等;三试科目一般为:台词(命题)、形体(综合测试)、命题即兴表演等。
每年的考试内容略有不同,请以报考当年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1)自我介绍:考试需要作简单的自我介绍,报考号、身高、来自哪里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声音要响亮,吐字要清晰。
(2)台词:考生朗诵小说、散文或寓言,体裁不限,内容要建康,文章长度最好控制在三分钟左右。
(3)声乐:通过对考生的音色和音准的了解,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做演员的声音条件。
(4)形体:考生跳一段舞蹈,主要考察考生的肢体表现力、身体柔韧程度和协调性。
(5)表演:也许是命题,也许是规定情境。考生要认真听好考官的要求,表演时力求真,实、自然,切忌矫揉造作或故意卖弄。在三试时,考核的内容可能会多一些,命题小品、规定情境、即兴小品都有可能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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