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任务和职权)
本文目录
-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任务和职权
- 2022年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 高职高专要制定哪些工会规章制度
-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内容
-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普通老师人数因占的比例是多少
- 教育部令第32号令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80人包括退休职工吗如何理解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任务和职权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这一性质,是由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具有代表性、群众性、法律赋予的权威性所决定的。
我国的《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我国的《教师法》上明确规定了教师具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此外,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同样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以上法律规定,为我国教育单位实行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提供了充分的法律规范与法律保障,也确定了我国各级教育工会应当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作为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是: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和在学校中的主人翁地位,维护国家、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办好社会主义学校。具体来讲:1.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津、法规,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
3.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努力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尤其是高校办成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资调整实施计划、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审议和决定教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的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还规定,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指挥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高等学校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如果不能如期召开,应向全体教职工代表说明情况,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要问题。经1/3以上代表同意,可以临时召开。大会表决和选举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闭会期间需处理的紧急问题,可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和各专门工作小组(或委员会,下同)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处理的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负责组织日常的民主管理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团(组)教职工代表团(组),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按部门或系统为单位组成的代表机构。由教职工代表民主推选团(组)长1人,副团(组)长2人,负责团(组)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1.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负责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大会筹备委员会或校工会转送提案;
2.会议期间,组织本团(组)教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大会的各项方案,积极反映广大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完成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和大会的决议、决定,带领教职工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
4.参加校工会委员会召开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处理的重要问题。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大会主席团成员要在当选的教职工代表中提名,经充分酝酿后,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选举产生或通过。主席团人数不宜过多,一般以9~17人为宜。一线的教职工代表应超过50%。人数较少的中小学可以不成立主席团,由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团(组)长若干人轮流主持会议。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
3.研究大会议题中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
4.草拟大会决议;
5.主持选举工作;
6.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下同)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各专门工作小组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组织其开展各项工作,一般每月活动一次。其职责是:1.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或议案;
2.收集核实提案;
3.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提案的处理情况;
4.受理教职工群众的申诉;
5.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6.办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要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各校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宜搞统一的模式。常设的工作小组一般有:教书育人小组、规章制度小组、生活福利小组、评议监督干部小组等。非职工代表的部门负责人,可邀请参加小组工作,但不能担任组长或副组长。
(六)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和更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中小学以教研室或年级组为单位,高等学校以院系、处、厂为选区,以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60%左右。
选举教职工代表一般应由工会委员会事先拟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办法,征求党组织意见后,由基层工会组织主持选举工作。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大于应选名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的选票时,方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代表在调离原选举单位即丧失代表资格,原选举单位,可按规定程序补选。
学校党、政、工负责人,可通过教职工直接选举为教职工代表,未当选为代表的,可作为列席代表邀请参加大会。
教职工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如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触犯国家刑律者,可由原选举单位依照规定的程序罢免或撤换。
1.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教职工代表的职责:一是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二是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参加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三是会后及时向本单位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四是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五是组织教职工群众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3.教职工代表的权利。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教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是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二是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三是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四是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询问;五是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4.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教职工代表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是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二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2022年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2022年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意义:
首先,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统一职工思想。每次大会,都有统一思想的目的。但相对于其它各种形式的会议来讲,职代会的这一目的性更加明确。
其次,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增强民主管理。每次开职工代表大会,都要在会议前收集提案,在开会时组织职工代表讨论。
第三,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强班子建设。一个集体的工作搞的如何,有没有创新,有没有效益,班子的素质和工作业绩非常重要。
第四,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快依法治企的进程。曾记得有人说过,一流的管理是用文化来管理。
第五,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财务管理规范化。在每届的职代会上,除了党政领导的行政报告、重要讲话、和出台规章制度之外,还有一项内容为财务预决算报告。
高职高专要制定哪些工会规章制度
高校工会工作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职能,规范学校工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意见》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工会(以下简称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工会应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体方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动员和组织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做出贡献。第二章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第四条工会要团结和教育教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增强教职工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责任感、使命感。第五条 工会坚持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教职工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一工会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双重领导,以学校党委领导为主。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二工会支持学校行政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学校行政应依法支持工会履行职责,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三工会根据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依靠会员和广大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第六条工会要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推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群众工作艺术,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第七条工会的基本任务:一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二组织教职工依法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教职工对学校事业发展重大问题和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问题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三通过多种渠道深入了解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参与协调劳动人事关系和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四协助学校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五配合学校开展先进优秀模范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慰问活动,引导教职工自觉加强和培养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良好意识。做好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六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建立由会员自愿参加的各种社团组织,通过开展技能竞赛、文化娱乐、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实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七领导并指导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工会委员会、教职工社团开展工作,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维权、调处矛盾的能力,理念创新、营造和谐的能力。八关注青年教师的发展,以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新老教师结对拜师等活动为抓手,为青年教师的发展搭建平台;了解青年教师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惑、困难和诉求,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切实为青年教师排忧解困。九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十依法组织教职工加入工会,维护教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切实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第八条坚持工会工作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第九条 工会召开会议或组织教职工活动,尽量合理安排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应事先征得学校的同意。第十条 坚持“有形之家为载体,无形之家是灵魂”的理念,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以评促建、以评促进,努力将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满意的和谐、温馨之家。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内容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普通老师人数因占的比例是多少
没有具体说占多少,具体情况看学校官方文件。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5、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至少每两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
教育部令第32号令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80人包括退休职工吗如何理解
不包括。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扩展资料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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