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实施细则(哪些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本文目录
- 哪些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 商标侵权处罚依据
- 商标申请注册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95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 商标如何登记
- 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 商标侵权最低罚多少钱
- 申请商标代理机构的流程是什么
- 我国对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如何管理的
哪些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同时,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还规定,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变更证明各一份,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是商标注册的重要事项,虽然变更的是企业名称,但其商标专用权归属并没有改变,如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注册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2款规定: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以及有关变更证明各一份,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商标注册人地址,也是商标注册的又一重要事项,是商标管理机关进行商标管理要掌握的基本情况。对地址变更,申请人必须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侵权处罚依据
法律主观: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在商业竞争激烈的今天,对于商标的争夺必不可少,公司都会想尽办法来申请注册商标。如果商标相似或者相同都会造成商标侵权纠纷。一、商标侵权处罚程序商标权利人在发现商标权被侵权时,可以向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要求,工商管理部门依权作出如下的处理:(一)立即责令侵权者停止销售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二)销毁和收缴侵权者的商标标识。(三)消除侵权者现在的商品上的侵权商标,禁止其再次使用。(四)印制侵权商标时使用的印板、模具以及相应工具一并收缴。(五)以上措施仍然不能制止其侵权行为,或者与商品相关的侵权行为没有停止的,工商管理部门将责令并且监督侵权者对侵权商品进行销毁。(六)除上述之外,还要依情节轻重处以经济罚款,数额是百分之五以下的非法经营额,或是低于五倍利润的罚款。对相关侵权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还要对被侵权人的所有损失进行赔偿。二、商标宣传侵权处罚的相关标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三、民法典中商标近似侵权怎么处罚民法典对商标近似侵权怎么处罚没有规定,而《商标法》规定,商标近似侵权的,由商标管理部门依据侵权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上是关于商标侵权处罚程序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商标侵权发生后,我们应拿起法律武器,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具体要求对方如何赔偿,罚款多少,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区分和选择。
法律客观: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申请注册条件
法律主观:
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注册的商标必须为具有显著性、竞争性、价值性的标志;(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所有人或其他依法可以进行注册的人;(三)商标申请应当提交注册申请书、商品样本、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法律客观:
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条件和要求:(一)商标申请书件齐备:商标注册申请书需加盖申请人章戳,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代理人章戳;直接办理的还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盖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章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申请书件填写规范,如需改动,需加盖章戳或签名;(三)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四)申请人用药品、卷烟或报刊、杂志商标注册,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五)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六)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还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商标注册申请:(一)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若不符合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向代理人或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或有予受理通知,基本予受理保留申请日期、申请号,补正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二)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即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若不能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或要求修正,修正合格后再进入初步审定公告。(三)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进入核准注册公告程序和发证程序;若裁定异议成立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经审查,商标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收件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的,根据《商标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将通知代理人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补正并连同该通知一产交回商标局,保留申请日期、申请编号。未作补正或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申请号不予保留。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程序: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收件后,经审查,商标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商标局将予以退回的,申请日期、申请号不予保留;如需重新申请,补齐有关手续后再行申报。如代理人或申请人自行更换了盖有商标局骑缝章的商标图样,该申请书失效,如需继续申请,应重新办理手续,并交纳费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修正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一般指商标、商品或服务内容)可以修改后通过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起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国际注册指按照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商标注册。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二)在我国有住所;(三)拥有我国国籍。申请国际注册,申请人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组织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组织到国际局办理。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只有当商标注册人申请并获准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该国示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提供优先权证明:优先权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甘一申请人向两个以上国家分别提出同一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若不超过六个月,可用第一次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申请的日期,以取得优先申请的权利。如我国某一申请人于1998年1月1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国内注册申请,继而又于1998年7月1日前向名国商标主管机关就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那么这个申请人便可要求优先权,以第一次的1998年1月1日的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的申请日期。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一组织。申办集体商标除报送一般商标必备的申请书件外,还应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办理证明商标除应提供上述集体商标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证明文件。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由商标局认定,申请驰名商标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三)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其连续使用的时间;(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的注册情况。(七)该商标驰名的其它证明文件。特殊标志登记申请: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或者国际性的文件、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和吉祥物等标志。申请特殊标志登记,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活动的文件或批示;(2)准许他人使用该特殊樗条件及管理办法;(3)其他文件。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的异议期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收到申一个工作日。商标异议人须交送《商标异议书》,在异议书中要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商品类别、商标刊登初审公告的日期、公告期号和初审号填写清楚。反之,当别人对自己商标注册提出异议时,被异议人可以在期限内作出答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95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本实施细则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补发《商标注册证》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商标国际注册,依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办理。第四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补证、评审及其他有关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 商标局编印发行《商标公告》,刊登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第六条 依照《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七条 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第八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依照《商标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提出的评审事宜,做出终局决定、裁定。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九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分类表按类申请。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第十条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字机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称一致。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商品名称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未列入商品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说明。第十一条 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第十二条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交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第十三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第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第十五条 商标局受理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事宜。具体程序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或者是《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第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按类分别申请,每一个商标申请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书式一)一份,商标图样十张(指定颜色的,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和商标黑白墨稿一张)。 商标图样要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长和宽不得超过十厘米。硬质的、塑料的以及其他不能粘贴的,应当用纸张印制或绘制的图样或照片代替。第四条 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申请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第五条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不齐备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限期交送该商标第一次使用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的或均未使用的,应当进行协商;协商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由商标局裁定。第六条 商标局应当设置“商标注册簿”,登录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第七条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每一个商标申请交送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书(书式二)一份,注册人名义变更证明一份,并交回原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证加注发还,并予公告。 注册人的地址有变更的,应当交送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地址申请书(书式三)一份。第八条 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四字,或者标明或:registered:标记。第九条 驳回申请的商标,商标局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并抄送核转单位。第十条 对驳回的商标要求复审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交送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书式四)一份。第十一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异议书(书式五)正副本各一份。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应当交送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书式六)正副本各一份。第十二条 对已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交送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书式七)正副本各一份。第十三条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商标申请应当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书式八)一份,商标图样五张,并交回原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证加注发还,并予公告。第十四条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每一个商标申请应当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书式九)一份,并交回原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公告。第十五条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毁损,申请补发的,应当交送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书式十)一份,商标图样五张。第十六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补发注册证等有关事项,应当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转。申请人应当将副本报送核转部门。第十七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需要交送的各种书件和费用,应当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在申请时一次齐备,否则不予受理。第十八条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除应当将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报商标局备案外,同时,另备副本交送当事人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应当主要在商品流通领域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对使用商标的商品,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行为的,按《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处理。第二十条 对有《商标法》第三十条第(1)、(2)、(3)项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商标注册人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处理。 对有《商标法》第三十条第(4)项行为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对商标的使用,包括用于广告宣传或展览。第二十一条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3)项的规定,对使用商标的商品,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作下列处理: (1)对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对情节严重的,责令检讨,并予通报,或者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注册商标的,还可以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如何登记
法律分析:按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
(1)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称一致。
(2)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商品名称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未列入商品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说明。
注:如果商标注册申请有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则应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申请书件等由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并递交商标局。
(3)报送商标图样的数量和规格要求:每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则应向商标局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
(4)有关证明文件应一次备齐。一般的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申请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商标注册,还应当同时附送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烟草制品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证明文件。
(5)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附送有关文件。
自1993年7月1日起,国家批准实行商标注册代理制,需要商标注册的企业可以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法律主观:
一、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效力范围是?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效力范围有以下规定:《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注册公司申请商标需要的费用是多少依据我国商标司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申请商标注册的,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九十七条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三、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侵权最低罚多少钱
法律主观:
一、商标侵权最低罚多少钱没有一个最低的标准。《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商标侵权的处罚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三、关于商标侵权责任包括哪些(一)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二)民事责任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三)刑事责任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申请商标代理机构的流程是什么
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要取得商标代理权的,需要向商标局进行备案,经商标局批准后获得代理权。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二)报送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三)报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温馨提示:如果您觉得法律事务过于复杂,有能力的企业可以聘请“中法邦法律顾问”来帮助你处理,或登录“中法邦法律服务”小程序寻找专业律师,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处理。 您的采纳是对我成长的鞭策
我国对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如何管理的
我国商标法采用商标申请自愿的原则,对企业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完全由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对未注册商标进行管理,其目的不是对其进行法律保护,而是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违反禁用条款的。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商标“禁用标志”,在多数国家被理解为是针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而言,在中国是针对所有商标的,它同样适用于未注册商标。
(2)冒充注册商标的。所谓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上标“注册商标”
字样或注册标记
(3)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使用注册商标的。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其进行广告宣传,封存或者收缴商标标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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